我校前期复试工作已完成。根据招生计划调整情况,经研究,我校第三批研究生复试工作定于4月23 -24日进行。具体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1.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经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由研究生院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监察审计处、研究生处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各学院应成立院级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由院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三、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见武汉工程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备注内容(考生可登陆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复试由诚信考核、专业课笔试、面试、外国语测试和体检五部分组成。
1、专业课笔试。由各学院自行命题、阅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外国语测试。口语测试满分20分,测试时间由测试教师把握,原则上不得少于10分钟。可以通过对话形式进行,也可以事先印制若干套试题,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听力测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
3、综合面试50分(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知识面、学术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校医院安排。
四、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应届生带学生证,并持该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5.其它能显示考生本人综合素质的有关材料,如:各类专业知识、能力的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等。
6.一张1寸免冠登记照(体检表用)。
(二)时间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备 注 |
4月23日(周三) 上午8:00-10:00 |
体检 |
武昌校区校医院 |
体检表需粘贴本人登记照 |
4月23日上午 10:00—10:30 |
外语听力测试 |
武昌校区2430教室 |
考生带身份证及准考证 |
4月23日上午 10:30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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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报到 |
各学院 |
考生到各自学院报到并缴费、验证、领取复试表格。 |
4月23日、4月24日(具体安排学院自定) |
专业课笔试 |
各学院 |
考生带准考证 |
面试 |
各学院 |
考生带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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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五、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1、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评分,其中外语听说测试占30%,专业笔试占50%,面试占20%(复试成绩=面试成绩(50分)*40%+外国语(翻译、写作、听力、口语)成绩(50分)* 60%+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50%)。
2、初、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其中,初试4门考试总成绩应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六、录取原则
1、在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复试成绩及格、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初、复试总成绩排名情况择优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以100分算,低于60分者)、诚信考评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跨大学科门类加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七、复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核定,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
八、各学院联系电话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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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 |
刘老师 |
87195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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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
马老师 |
81624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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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
孙老师 |
87195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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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
卢老师 |
87192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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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制药学院 |
胡老师 |
87195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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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
周老师 |
87992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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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
周老师 |
87992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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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商学院 |
周老师 |
87992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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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王老师 |
87992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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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复试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若干巡视小组,纪检委员负责本单位的监督工作。在复试过程中,各巡视小组将深入复试现场,旁听面试过程,了解、监督复试工作。各组织复试单位要对复试现场全程录像备查。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和复议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编号、考试成绩等信息届时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