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考条件
从 2004 年开始,硕士生报名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考生现场确认本人网报信息相结合,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在复试中完成。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 2009 年报考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生必须具备以下学历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 2 年或 2 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 2009 年 9 月 1 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二、 资格审查
根据以上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1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或成绩单;
2 、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
3 、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 2009 年 7 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4 、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自学考试的毕业证;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认真审查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各学院主管领导对审查结果负责,研究生处认可各学院的审查结果。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三、 复试时间及复试安排
1 、复试时间: 2009 年 4 月 22 日 —23 日
2 、复试费 : 100 元 / 人,复试费由研究生处招生办代收。
3 、体检时间: 2009 年 4 月 22 日上午, 校医院 ( 武昌校区 ) 体检,体检费 60 元 / 人 , 一寸照片一张。 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4 、研招办不再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单,请考生查看研究处主页招生信息栏有关复试工作的各项通知。
5 、各学院应于 4 月 10 日前将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复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复试程序、复试工作安排以书面 ( 盖章 ) 和电子版形式交研招办,待拟复试名单下发学院后,学院在自己的网页上公布本学院的复试名单和复试安排,以便考生能及时了解复试安排并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四、 复试要求
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的重要环节,复试内容应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同等学力的加试,具体要求如下:
1 、请各学院按专业成立 3--5 人的复试小组,生源较多的专业可成立若干复试小组。
2 、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综合能力的测试采用笔试和面试,具体办法由各学院自定。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的考生必须加试本专业大学本科两门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为 100 分,成绩随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五、复试成绩构成及使用
1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录取总成绩。复试成绩占考生录取总成绩的权重为 30 %,初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为 7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是必要的考核内容,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六、 调剂录取的要求
2009 年我校上线生源考生专业分布不太平衡,有些专业须接受部分调剂生。对需要接收调剂生的专业,各相关学院的主管领导应严格按以下调剂要求执行:
1 、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申请调剂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统考科目必须一致。
2 、申请调剂考生国家统考课程原则上应一致,统考课程数学可以从高的等次调到低的等次(如数学一可以调到数学二),不能从低的等次调到高的等次;
3 、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需达到国家 2009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 A 类考生)要求;
4 、申请调剂考生经学院初步面试合格后到研招办办理相关手续;
5 、我校研究生培养费为叁万元,对调剂进入我校的考生减免培养费贰万元;
6 、调剂进入我校学习的研究生享受第一志愿上线录取考生一样的待遇,每月学校发放 230 元左右的生活费,研究生进入实验室工作,导师另发若干生活补贴;
7 、调剂考生需满足教育部对考生资格的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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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doc]
2、[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doc]
8、[2009年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doc]
武汉工程大学 研究生处
二 00 九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