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才选拔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对考试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提供决策论证咨询及执行协调;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受理招生考试考生申诉信访;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落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决议,坚持“一岗多控、多岗监督”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复试环节的风险点,对复试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处置。
二、工作原则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复试工作
(一)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1.初试单科分数和总分须分别达到国家划定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单科分数和总分分别在国家划定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降10分。
3.报考音乐文献编译研究方向的考生,初试外国语科目成绩须达到 60 分(百分制)。
(二)复试方式
复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考生须到我校现场考试。
(三)复试比例
根据招生计划总数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总人数。复试名单具体见《武汉音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获得复试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四)复试时间
复试考试于2024年3月28日-31日进行。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见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whcm.edu.cn)发布的有关研究生复试考试安排通知。
(五)复试内容和要求
学校按照《武汉音乐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及相关要求组织考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报考艺术学学科门类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方向须加试《舞蹈基本技能测试》和《中国舞蹈作品鉴赏与分析》科目;报考艺术学学科门类其他各研究方向(专业方向)须加试《乐理》和《视唱练耳》科目;报考法学学科门类各研究方向须加试《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科目。
(六)成绩计算方法
严格按照已发布的《武汉音乐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各研究方向(专业方向)总结构成绩计算方法计算。
(七)复试程序
1.考生网上报名缴费
获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于2024年3月23日9:00-3月24日17:00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ks.whcm.edu.cn/,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初试笔试准考证号)进行网上报名缴费(考生须按照简章规定的曲目要求填报曲目,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修改曲目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能补报,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未按规定流程完成网上报名、核对考试曲目和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复试报考费标准为每生100元,有加试科目的考生加试科目报考费标准为每生每科60元。复试报名后所缴费用一律不退。
2.考生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已报名缴费考生携带有效证件,于2024年3月28日到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我校复试日程),同时提交有关材料。
(1)携带证件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须在校学籍管理部门完整注册)原件、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凡不按规定提供上述证件者一律不予办理复试手续。
(2)提交材料要求
①提交《武汉音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
②提交学术论文、作品或说课方案(说课方案根据现行中、小学教材内容撰写)。作曲理论、作曲、音乐学、中国舞蹈史、视唱练耳、艺术与科技、指挥、音乐教育、音乐教育学各研究方向(专业方向)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学术论文、作品或说课方案(纸质一式五份,订书机装订),各研究方向(专业方向)提交学术论文、作品或说课方案的具体要求详见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所交材料上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考号等信息,否则面试成绩计为零分。所交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3.考生下载复试准考证
考生须于2024年3月28日13:00-17:00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ks.whcm.edu.cn/)下载打印复试准考证。
4.复试组织管理
(1)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过程管理
落实教育部“三随机”要求,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评委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加强考生身份识别,在现场面试科目考试阶段进行考生照片比对;加强涉考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风考纪教育,分类组织培训,签订责任书;各科目考试均安排在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实现考试全程录音录像;各面试考场均配有1名考场监督员全程监督考试,安排视频监督员在考场监控中心实时监控各考场情况;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生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涉考人员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3)考试纪律要求
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进入学校参加考试。笔试科目考试考生提前30分钟候考,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面试科目考试考生必须严格按招生工作办公室公布的号段及时间安排候考,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自备伴奏音响的考生按要求准备U盘。每个U 盘仅存储 1首本场考试曲目并在盘面标明曲目名称,伴奏文件须为 MP3 或 WAV 格式。考生应准备备用伴奏U盘并对自己的 U 盘质量负责,如考试现场无法播放,考生须进行无伴奏考试。
音乐教育和音乐教育学方向面试科目需按要求自备PPT进行说课,时长不超过10分钟。
严禁考生将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及其它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录取
1. 复试科目合格分数线:作曲、计算机音乐作曲、流行音乐创编、舞蹈编导、舞蹈表演、音乐表演艺术各研究方向(专业方向)复试《主科》科目合格线为80分(百分制)。钢琴教育专业方向复试《钢琴演奏》科目合格线为75分(百分制),声乐教育专业方向复试《演唱》科目合格线为75分(百分制)。面试、加试科目合格线为60分(百分制)。
2.录取规则: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根据各研究方向(专业方向)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总结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数,按考生总结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录取时,如出现考生末位同名次总结构成绩相同情况,按总结构成绩中占分比例最高科目百分制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前述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3.凡有缺考科目或违规违纪作弊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2024年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执行。学校保留对各研究方向的计划进行合理调整的权利,如某研究方向(专业方向)出现确无合格生源的情况,其余额计划将根据学科、生源实际情况作调整。
五、调剂
1.如有调剂专业,学校将提前在招生信息网公布相关调剂信息。
2.调剂生源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调入专业规定的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六、举报、申诉渠道
1.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27-88076720,027-81885233;电子邮箱:wyzb@whcm.edu.cn。
2.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027-88067292。
附件:武汉音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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