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自1979年开始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81年正式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研究生部1994年以部建制(处级单位)。学院现有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个(音乐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位点(MFA)1个,涉及文学、法学2个学科门类。学院的童忠良教授曾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四届学科评议组成员,院长彭志敏教授被上海音乐学院正式聘请为博士研究生导师(方向:作曲技术理论)。目前,学院有硕士生导师120余人,各类在校研究生345人。
学院通过长期建设、积累、磨合与凝炼,逐步形成了“作曲技术理论”、“民族音乐学”和“中国音乐史学”三个相互支撑、相互契合的重点研究方向,并在此基础上,整合学院各学科优势,加强多学科交融,推动“理论研究”、“音乐创作”和“艺术实践”三位一体共同发展。自1991年以来,学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和“音乐学”学科相继被评为“湖北省高校重点学科”。研究生教育中的音乐学专业(涵盖全部音乐专业方向)于2006年被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列为全省第四轮拟增博士点建设项目,舞蹈学和艺术学也被同时列为拟增硕士点建设项目。2006年研究生部申报的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湖北音乐表演研究生艺术实践中心”被批准立项,2008年学院音乐学学科被批准为湖北省优势学科。
研究生部(学位办)具体工作主要有:
一、研究生培养方面
1.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包括组织研究生报到、注册、奖学金发放、学籍异动的管理,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书的发放与电子注册等;
2.教学管理,包括公共课程的教学组织与考务,研究生成绩管理;
3.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培养与管理。
4.负责评优、违纪事件调查处理,研究生日常行为和事务管理;
5.研究生人事档案管理。
二、学科建设方面
1.负责协调全院学科建设的日常工作;
2.组织制定学院各学科发展规划,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3.负责各教学单位学科专业委员会的管理;
4.负责学科带头人和优秀拔尖人才的评选与管理;
5.负责博、硕士学位点和各级重点学科的申报与评估检查;
6.负责学科创新与学科体系的建设与管理;
7.负责组织筹备大型学术讲座与交流活动;
8.制定并落实学科骨干的资助与激励政策;
9.负责校内外学科建设工作的协调与交流。
三、学位工作方面
1.硕士学位、学士学位的审核、授予及学位证书的发放与电子注册;
2.授权点立项、申报及评估;
3.导师遴选及有关专家推荐;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5.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研究生部(学位办)基本情况:
主任:胡 军
党总支书记 :孙雪兰
正处级调研员:叶榜生
秘书:周静情
研究生部电话/传真:027-88068297
E-mail:yjsb8297@whcm.com.cn
网站:yjsb.whc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