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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钢安环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3)

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 考研网/2015-09-21


  五、录取原则
  (1)、各招生专业分别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在网上公示栏中公布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及考生最后成绩排序。
  六、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办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要保证复试试题内容的保密性,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视不同情况和性质严肃处理。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院纪检监察将对录取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
  咨询电话:86531521,申诉电话:86535208监督电话:8653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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