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年我校有哪些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
答:2013年我校有19个一级学科共79个学术型专业和8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涉及14个领域)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详情见招生简章)。
2.我校选拔硕士研究生有哪些方式?
答: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两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考试目录”。
3.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规定的为准。具体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历条件: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②同等学力考生;③已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教育部对报考专业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我校目前对报考考生的英语过级情况及学位暂无特别要求。
4.何谓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要求加试吗?
答:同等学力是指:(1)大专学历毕业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自毕业时至录取当年2013年9月1日)的人员;(2)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招生简章。
5.自考生和网络生报考有什么要求?
答:按本科学历报考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即2012年11月14日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前)必须提供本人的本科毕业证原件,否则不能报考。
6.少数民族考生是否可以享受特殊政策?
研究生教育不同于其他形式的教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选择报考“双少”或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7.何为硕士“双少”生?
答:
报考我校的“双少”考生,主要是指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由于我校地处湖北省武汉市,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少数民族,并且工作单位、人事档案、户口均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
(2)必须是在职人员。就读学校地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来自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因不属于在职人员,不能享受“双少”政策;
(3)录取前“双少”考生必须与所在工作单位签署定向培养或者委托培养协议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确认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文件。
(4)“双少”考生如被录取,不办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转移手续;
(5)“双少”考生可按全国单独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6)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和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定向或委托培养考生方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也就是说,在选择“报考类别”时,只能选择“定向培养”或者“委托培养”,录取时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如果选择“非定向”或者“自筹经费”,录取时就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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