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时间 |
4月14日(周六) |
4月15日(周日) |
8:30-11:30 |
外国语 |
业务课2 |
14:00-17:00 |
业务课1 |
复试 |
二、初试
(一)考场安排
考场号 |
考生号起止码 |
考场地点 |
考场人数 |
1 |
105128210000001-0021,0023-0036 |
4-607 |
35 |
2 |
105128210000037-0071 |
4-607 |
35 |
3 |
105128210000072-0106 |
4-609 |
35 |
4 |
10512821000022,0107-0133 862158712000001-0002 |
4-610 |
28(外语+2) |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入场,且须接受金属探测器安检,请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4月15日上午,2018年武汉马拉松开赛,请各位考生安排出行时间。
2. 考生自备2B铅笔、橡皮、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准考证上注明需要携带的其他用具(如:直尺/三角板/无编程、存储及查询功能的计算器等)。可携带透明文具盒或包装袋1个(禁止使用不透明的或铁制文具盒)。
3.初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注:考场所在楼栋(教4)的1-5楼有其他类别的考试,请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按时(8:00,13:30)到6楼验证入场,上下楼时保持安静。
三、复试安排
学院 |
复试时间及地点 |
哲学学院 |
4月15日14:30,哲学学院D2008。 |
文学院 |
4月15日14:00,文学院A5017、B5018,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场抽签。 |
历史文化学院 |
4月15日15:00-17:00,逸夫人文楼D5003。 |
商学院 |
4月15日14:30,商学院大楼二楼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办公室。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4月15日14:00,马克思主义学院四楼会议室。 |
030503思想政治教育:4月15日14:00,马克思主义学院五楼会议室。 |
|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
4月15日14:00-17:00,数学与统计学学院203室。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4月15日14:00,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三楼会议室。 |
化学化工学院 |
4月15日14:30-18:00,化学化工学院D320会议室。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05微生物学:4月15日14:00-17:00,生科大楼二楼中型会议室(A206)。 |
071001植物学、071002动物学、071007遗传学:4月15日14:00-17:00,生科大楼二楼小型会议室(A202)。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4月15日14:3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小会议室(2002)。 |
考场规则
博士研究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考试,考生必须诚信应考,服从管理,自觉维护公平公正原则,自觉维护考场良好秩序。考生参加考试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考前15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
二、考生入场除携带必需的考试用品如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或者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已携带的其他物品一律放在考场专设的“考生物品存放处”。
开考后,凡带有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器及与考试相关的书籍、纸条的,不管是否使用、查看,一经发现皆以作弊论处。
考试时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用品。
三、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放在课桌的左上方,以便监考员核验。
四、监考员发卷时应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领到试卷后不要急于答题,应首先浏览卷面,看科目是否正确,有无缺页、漏印、字迹不清等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示意,凡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果没有问题,应在试卷指定的位置正确填写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不得在非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凡漏填、错填姓名、准考证号或填写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将作为无效答卷处理。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不得提前答题。
六、客观题答题卡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中性笔直接在答题卡上作答。不得用铅笔、红色墨水笔答题。涂卡时应按要求将涂点涂满、涂实,否则计算机扫描不清将会影响得分。答主观题时务必书写工整、整洁,并将答案答在相应答题区域内。字迹潦草影响评阅得分的由考生本人负责;答错答题区域的不给分;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一律不给分。不得在答卷上书写与考试内容无关内容,不得在非答题区域书写任何内容,否则将以在答卷上做标记论处。
七、考试时须保持场内良好秩序。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不得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有其他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
八、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不得在此之前交卷。
九、考试结束铃响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在原座位坐好,待监考员回收试卷、答卷、草稿纸等并确认无误后,按监考员指令顺序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离开考场后应迅速走到考场警戒线外,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议论。
凡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的,一律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教育部诚信电子档案。教育部诚信档案记录保存多年,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均可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