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
时间 | 16日(星期五) | 17日(星期六) | 18日(星期日) |
上午 |
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时间:8:00-11:30 体检 时间:8:00开始 |
专业课笔试 时间:8:30-10:30 |
同等学力加试 时间:8:30-10:30 |
下午 |
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时间:14:00-17:00 体检 时间:14:00开始 |
外语测试及综合素质 考查 |
同等学力加试 时间:14:00-16:00 |
二、相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接受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按要求交验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1)所有考生须提供《复试通知书》(点击登录打印)、《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点击登录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除提供上述材料以外,不同类型考生,还须按以下内容提供相关材料:
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本科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须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信息确认时资格为准):①大专生持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英语四级合格证(新标准430分以上成绩单)或修完本科主干课程5门以上的成绩单;②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录取名册(须盖学校录取公章)、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须盖学校教务处公章)、英语四级合格证(新标准430分以上成绩单)或修完本科主干课程5门以上的成绩单。
在接受资格审查时,凡考生材料不齐全,所提供材料、条件不符合报考政策规定的,取消其复试资格。
(二)复试内容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根据《湖北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公布的复试科目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分析、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为2小时。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实施,包括听力试测与口语测试两个部分,根据《湖北大学2010年非英语专业研究生入学复试说明》进行,按《湖北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评表》相关指标对考生给出评分。
听力测试评估考生对日常生活中的通知、讲话、一般性谈话或讨论、广播电视节目、讲座、演讲和论述等方面的听力水平。优秀考生应能理解说话者的意图、观点或态度,理解明确或隐含表达的概念性含义,获取事实性的具体信息,进行有关的判断、推理和引申;口语测试评估考生用英语就日常生活、家庭、工作、学习等方面问题进行连续性表达的水平,优秀考生发音正确、语言准确、表述流利。
(3)综合素质考查(含心理健康状况评估)
各学院组成考查小组,以面试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素质、专业思想、知识结构、基本技能等综合素质进行评估,运用心理测量、教育评价等理论、方法,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考察。考查小组由3~5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和1名秘书组成,考查小组的专家主要由研究生导师或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担任,依据《湖北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素质考查评分表》对考生进行评估;秘书由专业教师担任,对考查过程进行记载,填写《湖北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情况记载表》。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外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是,单科成绩不能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四)体检
在复试阶段,考生(含本校推免生)须在湖北大学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三、复试与录取
1、遵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进行,复试结果向考生公布;
2、我校不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体检没有通过者、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能如期毕业者(即当年9月1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逾期未到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推荐免试生经复试合格,则录取为公费,其它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构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构成:初试成绩占60%的权重、复试成绩点40%的权重;
4、公费与自费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部分考生按公费生录取,公费名额原则上按一级学科专业相同考试科目的初试总分高低排序进行分配,初录的推免生不受排名的影响。调剂生均按自费生录取。
四、其他
1、复试费用:复试报名费100元,体检费3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费200元。
2、每位考生携带三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备用。
3、报考类别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复试通过后须将签定的协议书(一式三份)交湖北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过期不交者按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生调取人事档案。
4.来校乘车线路:武汉市内乘坐554路、573路、811路、802路、215路、543路公共汽车,到湖北大学站下。
湖北大学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