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关于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17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定于4月18日至20日进行。请考生按本通知做好复试的准备工作。
一、日程安排
二、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接受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按要求交验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1)所有考生须提供《湖北大学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政审表》(点击下载)、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2)除提供上述材料以外,不同类型考生,还须按以下内容提供相关材料:
*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
*应届本科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须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英语四级合格证(新标准430分以上成绩单)或修完本科主干课程5门以上的成绩单,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三、复试交费
复试考生均需交纳复试费和体检费,其中复试费100元,体检费本校应届毕业生35元(复试体检与毕业体检二检合一)、其它考生3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费200元。
四、学校地址及交通线路
1、湖北大学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学院路11号
2、公交乘车线路:考生可乘215、543、554、573、802、811、777路公共汽车直接到友谊大道湖北大学站下。
五、其他
1、每位考生携带三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备用。
2、报考类别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复试通过、拟录取前需将与工作单位签定的协议书(一式三份)交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交者按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生调取人事档案。
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