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 2009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 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的 原则 ,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各项工作,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部组织落实。
三、复试资格分数线(复试名单见附件)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政治、英语单科 42 分,业务课一、二 90 分,总分 320 分;
四、复试工作安排
1 、复试时间: 2009 年 4 月 27 — 4 月 30 日;(详细时间安排报到时通知)
2 、复试报到时间: 2009 年 4 月 27 日 8 : 00-17 : 00 ,报到地点:湖北美术学院南校区研究生部办公室;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 、复试报到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一寸照片 1 张(体检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生需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需人事档案部门盖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生需带有效注册的学生证);
4 、按照省物价部门的规定 , 复试费用为 200 元,体检费由院卫生所根据收费标准收取;
五、复试科目及相关事项
复试包含以下内容:
1 、 专业测试
绘画、设计类 ( 非理论类专业 ) 各专业方向考试科目为专业创作或设计,考试时间为 6 小时;理论类各专业方向考试科目为专业论文,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均为 150 分。
2 、英语听力测试
英语听力测试考试时间 30 分钟。满分为 50 分。
3 、面试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每名考生 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但作为录取依据之一。
4 、体检
体检将在复试时由学校统一安排。(报到时按要求时间参加体检)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满分 100 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计分与录取
复试成绩 = 专业测试 + 英语听力测试
总成绩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学院按照考生总成绩根据各学科专业分配计划名额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政审不合格者;
2 、体检不合格者;
3 、面试不合格者;
3 、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单科低于 60 分);
4 、专业课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90 分)。
七、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与复议
学院纪委参与复试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具有充足理由,可通过书面申请向研究生部提出申请,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答复。
八、其他
如遇教育部或省招办研究生招生政策调整 的 ,以教育部和省招办调整政策为准。
本办法由湖北美术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湖北美术学院研究生部
2009 年 4 月 9 日
下载附件: 2009年湖北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