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2015年接收外校推免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黄冈师范学院2015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接收学科、类别(领域)
我校2015年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类别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具体领域为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
二、申请条件
1、思想品质良好,热爱农村基础教育教学工作,遵纪守法,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所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科学或英语等师范类本科专业,学习成绩优异(本科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3、毕业时应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奖、助学金待遇
被录取为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第一学年可按规定获得我校最高等级的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学校研究生优质生源奖,同时享受其他研究生的相关待遇。
四、申请材料
1、《黄冈师范学院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一份(见附件);
2、学生证、身份证、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和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本科正式成绩单一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另外提供加盖有所在院/系公章的本科成绩排名证明;
4、其他体现申请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参加有一定影响的社会实践活动证明的复印件一份。
推荐免试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工作日程安排
相关时间及流程为初步计划,我校将根据教育部通知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更新,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留意。
1、9月25日以前,考生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9月30日,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3、10月初(具体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考生本人来我校参加复试、体检。复试时请携带上述条款中规定的“申请材料”;
4、符合条件、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我校将于10月中旬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录取结果将在网上公示1周。
附件:《黄冈师范学院2015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表》
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9月1日
附件
黄 冈 师 范 学 院
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请 正 反 面 印)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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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照
片 近期一寸免冠 正面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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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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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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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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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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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等级及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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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六级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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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我校学院及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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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获得何种奖励 |
获 奖 名 称 |
奖励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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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己学习能力、创新精神、业务能力、其他特长的简要自我介绍: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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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科研工作、课外科技活动及社会实践情况、发表论文或其它研究成果情况(可附页):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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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在学校院(系)推荐意见:
申请人所在学校院(系)负责人签字: 申请人所在学校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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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推荐意见
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 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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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以上各项内容保证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后果。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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