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名考生放弃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根据《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试行)》(湖工大研〔2023〕35号)、《湖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实施办法(试行)》(湖工大研〔2023〕39号)及各招生学院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博士研究生招录资格和材料审核、综合面试等方面考核,决定递补录取考生朱丹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6月28日—7月11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校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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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北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表(递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