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专业及志愿填报
卓越工程师学院所有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填报志愿时选择017 卓越工程师学院相应专业方向。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并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4.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申请专业相关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申请材料
凡有意申请我院2024年推荐免试生的学生,网上报名通过后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成功后系统生成打印报名信息简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3.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4.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5.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等)及获奖证书。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材料按以上顺序合并成pdf文件格式电子版,文件命名“2024推免生+姓名”,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10897203@qq.com。
四、申请程序
1.注册账号:考生在9月26日后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填写相关基本信息。
2.网上报名并提交材料:考生在9月29日-10月18日期间,可填报推免志愿。选择推免类型(“硕士推免生”),填报我校的相关学科(专业)并网上缴费。报名成功后材料按上述第三条要求发送至学院工作人员。
3.学院审核,并发出复试通知:接收学院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审查通过后,将通过名单和复试要求及时间报研招办,由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平台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申请人可在报名系统上查询申请状态)。
4.考生同意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考生收到招生学院复试通知后需及时给予回复,逾期视为放弃,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
5.招生学院组织复试:同意复试的考生,按照招生学院确定的复试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并参加复试。
6.招生学院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按照择优录取的结果,招生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接收待录取通知。
五、接收工作安排
1.学院分批次审核考生申请信息,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需及时给予回复,逾期视为放弃。
2.报名参加我校夏令营,获得学院“优秀营员”资格的考生优先录取,研招网推免系统开放后,此类考生还需登录系统填报我校推免接收志愿。
3.复试。复试一般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200分,包括综合面试(100分)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100分)。复试具体由实际培养学院组织,具体参照培养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培养学院将及时组织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电话通知。
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网址:https://yjs.hbut.edu.cn/zsgz/sszs.htm。
六、奖助政策
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推免生取得学籍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我校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其他奖励资助政策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报考我校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并录取的考生,除以上奖励政策外,还可享受校企联合卓越人才奖学金等专项奖励,进入企业后提供一定的科研津贴等政策,卓越工程师学院奖助学金详见相应管理办法。
七、其他说明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资格。
3.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毕业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4.体检工作与统考生一起进行。
5.拟录取名单和有关通知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请及时关注。
6.其它未尽事宜参见《湖北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7.咨询及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电话:027-59752000、校纪委电话:027-59750036 邮箱:dc@hbut.edu.cn
八、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hbut.edu.cn
联系电话:027-5975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