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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湖北工业大学 考研网/2015-09-13


  一、招生说明
  1.我校为湖北省考试院指定的武汉地区社会考点,接受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统考考生报名,同时接受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我校考点参加考试。按规定,凡报考武汉市内高校的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须选择该校作为报考点。
  2.2013年我校计划招生约660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所有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研究生。
  3.我校各专业均接收2-4名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
  4.定向生、委托生均实行合同制管理。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其培养费、工资、福利等均由定向或委培单位负担。
  5.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代码:125100)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为报考点,在外地报名点报考无效。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考生年龄不限。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10月10日至31日上网(每天9:00-22:00)提交报考信息。打印或记录网报系统分配的报名号,供现场确认用,考生在网报期间可以用自己的用户名、密码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时,考生需选择报考专业的研究方向及导师。
  2.11月10日—14日现场确认,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生、网络教育学生为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凭网上报名编号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缴费。审查通过后,凭“报名号”缴纳报名费和考试文具费。考生刷验二代身份证采集基本信息,然后电子照相。逾期未确认者,报考无效。
  3.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实填写并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如有虚假,一经查实,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提示: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实行刷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5.缴费标准:根据湖北省物价局规定,参加初试的考生报考费考三门的为100元、考四门的为150元(公共科目每生每科25元、专业综合科目每生每科50元),工商管理160元。
  6.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四、复试及录取
  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办法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决定考生的录取,复试成绩权重为30-50%。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南湖李家墩一村一号
  邮政编码: 430068
  单位代码:10500
  电 话:**,**
  网 址:yjs.hbut.edu.cn/
  联 系 人: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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