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实施办法》文件,经考生申请、资格审核、学科综合考核及结果公示,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拟录取名单(附件1)公示如下,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考生对拟录取结果如有异议,可联系研招办,研招办电话:027-68890083。
请各位拟录取考生于5月12日(周五)下午4:00前将本人政审表原件交(寄)研招办(黄家湖校区明德楼B座B201室),逾期未交者将视为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往届拟录取考生须在5月12日(周五)前将本人档案寄(送)到我办(调档函扫描版请下载附件2),应届拟录取考生须在7月15日前将本人档案寄(送)到我办(调档函扫描版请下载附件2),如考生需要调档函原件请与我办联系。
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 附件【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pdf】已下载3377次
- 附件【2023“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调档及政审函.pdf】已下载44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