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学科、专业
社会工作
学科教学(历史)
二、复试分数要求
本专业复试分数线为《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及学科教学(历史)一区分数线。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报考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及学科教学(历史)一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单,具体见研究生处公示名单。
三、报到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2015年3月27日17点前
2、报到地点:湖北师范学院科技大楼(进学校正门左手边)二楼研究生处
3、资格审查
考生来校报到时,需带齐以下资料,先到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持研究生处复试通知单到人文楼21A三楼历史文化学院教学办公室(21A308室)报到。
(1)本人二代身份证及一份复印件;
(2)准考证;
(3)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一份复印件;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及一份复印件;
(5)一寸登记照片两张。
注:所带资料详细清单以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为准。
四、复试流程
1、复试时间:3月28日——3月29日
2、复试地点:湖北师范学院人文楼21A三楼
3、复试流程: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
3月28日 |
8:30—10:30 |
专业课笔试 |
人文楼21A304 |
13:00—19:00 |
同等学历加试 |
人文楼21A304 |
|
3月29日 |
8:00— |
综合面试 |
人文楼21A302、307 |
8:00— |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
人文楼21A303 |
五、复试内容与形式
1、社会工作专业课笔试
(1)笔试内容:《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
参考书目:《社会学概论新修》(第三版),郑杭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社会工作实务手册》,朱眉华、文军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6年版。
(2)报考政法学院司法社会工作的考生笔试内容:《司法制度概论》
参考书目:《司法制度概论》(第二版),范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3年版。
(3)笔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时长2小时
2、学科教学(历史)专业课笔试
笔试内容:《中学历史教学设计》
参考书目:《历史教学设计》,何成刚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历史课堂教学技能训练》,何成刚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约,试题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
4、综合面试
(1)考核内容:主要考察考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及其社会实践能力和其它等综合素质。
(2)考核方式:回答抽签抽到的问题及老师随机所提问题,时间约20分钟。
5、能绩考核(能绩加分)
(1)考核内容:在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调查报告;非英语专业通过国家大学生英语六级;英语专业通过国家专业英语八级;获省级及以上级别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或相当称号(证书中盖有省、部级政府印章者);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三级水平。
(2)考核方式:报到时提供以上材料原件。
6、同等学历加试
(1)社会工作专硕笔试内容:《社会政策》,《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
(2)报考政法学院司法社会工作的考生加试内容:《法理学》,《刑法总论》
(3)学科教学(历史)专硕笔试内容:《史学概论》、《中国通史》
(4)笔试形式:闭卷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长3小时
六、复试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的主要依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的百分制构成:综合面试占40%,专业笔试占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30%。
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在考生成绩并列情况下,参看能绩考核成绩。
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及录取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预录取结果在复试后一周内公布。
七、历史文化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庾老师
电话:0714-6511260
办公室地址:人文楼21A308
湖北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