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成绩的百分制构成:综合面试占40%,专业笔试占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30%。
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总成绩计算公式: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一志愿考生)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调剂考生)
九、公示制度
考生复试完成后,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将考生复试成绩和入学考试总成绩上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十、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
十一、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文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请致电蔡老师(**)问询。
附件:复试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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