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研究生资助资金预算的通知》,2014年划拨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1个名额。根据《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以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和复试成绩为主,适当兼顾其在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
根据《湖北医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总分/5)×0.6+复试总成绩×0.4。严静同学初试成绩326分,复试84.2分,最终成绩72.8分,排名第一。同时,经档案审核,该同学大学期间表现优秀,综合素质好。经个人申请,校研究生处公开评审,同意将2014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颁发给严静同学。
公示时间为7天,自11月29日至12月5日。相关人员对拟聘任导师有意见或需要反映问题,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形式向湖北医药学院纪委、研究生处反映。
联系方式:
湖北医药学院纪委:0719-8891077
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处:0719-8878351,8878051;
研究生处
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