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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0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点赞(0) 反对(0)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2006-09-22 15:01:51 阅读(0)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确定了我校200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现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分数线的划定

各学院根据招生指标及生源情况按学科专业自行划定分数线,但外语不得低于46分,专业课不得低于60分,政治课不得低于60分。

二、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5月13日-19日,复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完成。

三、复试内容及比重

1.外国语应用能力(20%):包括听说能力、专业文献翻译能力(笔试)。

2.综合素质面试(80%):包括专业思想、治学态度、专业能力、培养潜力、创新意识等方面的内容。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各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不及格者不得录取。

四、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

1、各学院根据招生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硕博连读及提前攻博的学生计入该计划数),可按专业适当调整或按导师分解招生计划,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5月11日前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2、各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成立若干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同一专业的不同复试小组评分标准应统一。

3、外语听说能力可分开测试,也可以对话形式结合在一起进行测试。当场打分,并做好笔录。

专业文献翻译能力试题应事先命制,考试时间60分钟。

综合素质面试每名考生不得少于20分钟,做好笔录,当场打分。

4、《博士生复试情况表》、复试答卷、笔录等复试相关材料由各学院保存。

5、拟录取名单5月22日前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五、录取

1、各学院根据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录取类别的确定:凡录取的应届硕士考生均为非定向(公费)。凡在职考生,原则上均录取为委托培养生。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考生的学费标准是4.5万元。

3、复试后各学院将委培合同及政审函发给考生,5月25日后考生根据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拟录取名单,将签署好的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在6月10日前寄送研招办。非在职考生同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4、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学校于6月20日左右发出录取通知书,同时返回合同书。

六、其他

1、提前攻博、硕博连读考生均与公开招考生一起参加复试。

2、所有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时间为5月15日上午、5月18日上午,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研究生院

200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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