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是否录取须拟录取名单公示且无异议,以及经教育部录检系统审核后方可最终确定。
公示时间:2016年4月30日-5月15日
申述和举报电话:校监察处 027-67884345,研招办 027-67884585
1.户口迁移:非定向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自愿迁入),户口迁入地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或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485号。MBA、MPA、委培生、少骨生不转户口,擅自迁转者学校不予接收。
2.组织关系转接:中共党员请到所在单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介绍信抬头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组织部”。委培生不转组织关系,如需要可转临时组织关系。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可由单位党组织密封后加盖公章,由新生本人报到时交所在学院党组织。共青团员请凭团员证在入学时到校团委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