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家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教育部于近期决定增加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做好新增计划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我校启动2018年第二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单位 |
专业名称 |
招生领域 |
导师 |
招生计划 |
教育学院 |
045100教育 |
01教育领导与管理 |
涂艳国 |
1 |
文学院 |
045100教育 |
03学校课程与教学 |
胡向东 |
1 |
语言所 |
045100教育 |
03学校课程与教学 |
谢晓明 |
1 |
姚双云 |
1 |
|||
历史文化学院 |
045100教育 |
03学校课程与教学 |
马敏 |
1 |
外国语学院 |
045100教育 |
03学校课程与教学 |
闫春梅 |
1 |
高晓芳 |
1 |
|||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
045100教育 |
03学校课程与教学 |
胡典顺 |
1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045100教育 |
03学校课程与教学 |
黄致新 |
1 |
化学学院 |
045100教育 |
03学校课程与教学 |
王后雄 |
1 |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
045100教育 |
03学校课程与教学 |
陈实 |
1 |
体育学院 |
045100教育 |
03学校课程与教学 |
黄爱峰 |
1 |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
045100教育 |
03学校课程与教学 |
杨九民 |
1 |
教师教育学院 |
045100教育 |
01教育领导与管理 |
洪早清 |
1 |
二、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此次招收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原则上为非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硕士学位。
3、具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4、招生对象为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教育领导与管理”方向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
5、须符合《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二章“报考资格”中规定的其他相关报考条件。
四、考核方式
此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制,具体实施办法见《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15〕288号)及相关单位实施细则。
五、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2日—2018年5月31日。
2、网上报名地址
http://yjs.ccnu.edu.cn/yjs/jump/bsbm(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浏览器)。
3、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必须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150*200像素,大小9—10k,jpg格式,蓝底)。
(2)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确认准确无误后再提交;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登记表为*.pdf格式,请先安装PDF阅读器)。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或未按规定要求上传照片,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纠纷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承担。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
(2)《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申请表》(见附件);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各一份);
(4)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7)1—2名同行一流专家的亲笔推荐信(需上网公示,请提供电子扫描版);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需上网公示,请提供关键部分的电子扫描版);
(9)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1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11)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12)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程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学校将对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学生进行跟踪考核,对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档案。
所有纸质材料请于2018年6月1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报名无效(邮寄封面请注明“2018年教育博士“申请---考核”材料”)。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XXX学院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XXX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http://gs.ccnu.edu.cn/info/1016/1204.htm
5、报名费用缴纳
(1)费用标准
2018年报考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为180元。
(2)缴费方式
2018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费的缴纳实行网上自主缴费,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网上自主缴费平台(http://218.199.196.90/),凭报名号(用户名为报名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的后6位)登录缴费。
(3)缴费时间
2018年6月2日——6月4日。
(4)特别提醒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不再补缴费,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确认前慎重做好决定。
六、资格审查与综合考核
(1)所有“申请—考核”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相关材料、缴纳博士报名费等手续。
(2)具体考核安排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制定考生资格审查评分细则并事先公布,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并给出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
(3)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应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学术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考核形式由各单位自行研究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并对每项按百分制给出成绩):
①专业基础。重点考查申请者的教育背景、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及知识运用能力等;
②科研能力。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
③综合素质。重点评估考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作能力以及考生能否持续进行博士生学习研究的条件和能力等。
④外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确定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含四项成绩的计算权重),并提前对外公布。
七、录取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拟录取为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被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其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协议)就业。
八、学制及学费
学制: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和研究时间须达到所报考专业领域相应要求。
学费:学生须按学制缴纳学费,每生每年的标准为2万元。
本招生简章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有后续变化,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通知,并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27—67861488、67867707 传 真:027—67867707
招办邮箱:yjszb@mail.ccnu.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邮政编码: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s.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网址:
http://gs.ccnu.edu.cn/zsxx/qrzbszs.htm
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