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43号)和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做好 我校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确保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联考总分不低于166分,且英语不低于20分。
二、复试时间、地点
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携带复试资料,于2015年1月24日上午8:30,到法学院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时每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2015年1月24日14:00进行专业理论和综合素质面试。
复试地点:法学院二楼会议室。
法学院联系人:聂老师 027-67866130
三、复试方式、成绩核算
1.复试方式
专业理论和综合素质面试以抽题并当场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专业面试以考试大纲的内容为主,含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
2.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为初试联考成绩与复试成绩的总和。初试联考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30%。
四、复试须携带的资料
1.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填写《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考生于复试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 查询本人学历证书,并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打印,连同复试材料一并上交。如无法查询学历的考生,请到当地省教育厅进行学历认证,并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