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为切实做好我院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关于(<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由院长、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根据学校复试的基本要求和报考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及时向考生公布,提高复试工作透明度。
2、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分设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3-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讲师职称以上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依据我院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三、复试人员资格
项 目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外语 政治 |
单科 |
总分 |
备注 |
最低分数要求 |
马克思主义哲学、 外国哲学、伦理学、 科技哲学、逻辑学 |
37 |
56 |
280 |
国家线 |
中共党史 |
42 |
63 |
361↑ |
自划线 |
|
国际政治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42 |
63 |
300 |
国家线 |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
42 |
63 |
370↑ |
自划线 |
|
思想政治教育 |
42 |
63 |
343↑ |
自划线 |
|
专业 学位 |
学科教学(思政) |
44 |
66 |
336↑ |
自划线 |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专业可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及要求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
(一). 专业素质和能力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 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2)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 人文素养;
(5)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方式:
⑴、专业笔试。主要是专业课考试,以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集中阅卷。
同等学力考生(特指:2013年9月1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考生、本科结业、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要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考试时间为2小时。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⑵英语测试为听说能力测试,每人不少于10分钟,录像备查。
⑶综合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10分钟。面试成绩由各位复试老师分别打分后计算平均分,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录像,并妥存备查。
⑷复试记录及复试成绩由各位复试老师签字认可。
五、复试成绩和录取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考核笔试占40%,实践能力考核及面试等环节占40%,英语面试占2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将从4月8——21日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
六、复试报到时间
3月28上午8:00—11:30分,一号楼一楼大厅报到,报到时请出示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身份证、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并交复试费100元;
3月28日上午体检
报到后请各位同学立即到校医院体检。(最终体检时间以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3月28下午2:00开始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3月28日晚上:19:00—21:00,专业课笔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3月29日上午8:00开始专业面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3月29日下午13:00---17:00同等学力加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七、复试的监督和申诉复议
1、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把复试质量关。学院将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也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和调剂推荐工作。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2、考生享有知情权,学院将及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学校第一时间将院系上报的拟录取名单上网公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指派专人在复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复议,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学校举报投诉电话:027-67868009(纪委)67861488(研究生院)
举报邮箱:Email:yjszb@mail.ccnu.edu.cn
学院举报投诉电话:027-67868143
学院举报邮箱:Email:mkszb @mail.c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