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研究所2010年硕士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领导小组
组长:邢福义;成员:汪国胜、苏俊波。
二、复试小组
组长:汪国胜;成员:徐 杰、谢晓明、匡鹏飞、姚双云、罗进军;秘书:苏俊波。
三、复试原则
1.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1.笔试: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间1.5小时。
2.外语:测试听力和口语,参照《华中师大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实施办法》进行。
3.面试:测试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由各复试老师分别打分后计算平均分。
同等学力考生及跨专业考生需加试“现代汉语”和“语言学概论”。试卷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考试时间为2.5小时。
五、成绩计算
1.专业笔试、外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的成绩均为100分,分别按权重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40%,外语占20%,面试占4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2010年4月10-11日(周六-周日)。
(1)4月10日上午8:00:综合面试
(2)4月10日下午2:30:专业笔试
(3)4月11日上午8:00:外语测试
(4)4月11日下午2:30: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
2.复试地点:语言研究所(国际文化交流园区1号楼4楼)
七、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
1.招生计划:科学学位研究生32名,专业学位研究生30名。
2.录取办法:按总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
八、其他事项
1.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复试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复试考生需按时到语言研究所报到,报到时交复试费100元/人。
3.受理考生申诉人员:苏俊波;受诉电话:027-67865617。
九、有关信息
本所“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接受调剂生,欢迎相关专业(含外语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报考者可跟语言研究所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苏俊波、李沛,电话027-67865617。
语言研究所
201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