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
项目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政治、外语 | 专业课 | 总分 |
最低分数要求 | 120401 行政管理 120402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120404 社会保障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120202 企业管理 | 46 | 69 | 330 |
490100 公共管理硕士 | 47 | 94 | 165 |
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和推免生均可参加复试;
少数民族骨干生和单考生需参加复试,但不占本院录取计划。
可以参加复试的名单以学校研究生处公布的名单为准。
二、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立荣
副组长:邓 虹
三、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组 长:邓 虹
成 员:陈雪玲
四、受理考生申诉人员:
陈雪玲;受诉电话:027-67868188
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以及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招生计划
“行政管理”专业招生计划数:80人。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招生计划数:8人。
“社会保障”专业招生计划数:8人。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招生计划数:3人。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招生计划数:3人。
“企业管理”专业招生计划数:8人。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数:20--30人。
(三)复试的内容、方式及评分标准
复试的内容为: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口语、思想政治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等。
复试的方式为:专业笔试(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另外加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测试。
复试的科目,见《华中师范大学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实施办法》。
专业笔试科目的评分(40分)标准由主考老师掌握。
注: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只参加综合面试及外语听说测试,不进行专业笔试。
综合面试成绩(40分)的评定标准如下:
评分项目 | 一级分值 | 二级分值 | 三级分值 | 四级分值 | 五级分值 | 六级及以下分值 |
紧扣问题;观点正确;内容全面(18分) | 16.5 | 15 | 13.5 | 11 | 10.5 | |
反应敏捷;思路清晰;逻辑性强(8分) | 7.5 | 7 | 6.5 | 6 | 5.5 | |
口齿伶俐;表达流畅(8分) | 7.5 | 7 | 6.5 | 6 | 5.5 | |
总体印象(6分) | 5.5 | 5 | 4.5 | 4 | 3.5 |
外语听说测试成绩(20分)的评定项目及分数分布如下:
(1)自我介绍,满分5分。
(2)抽签回答问题,满分8分。
(3)自由回答问题,满分7分。
(四)复试工作的程序及要求
1.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3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职称以上人员或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和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2.复试成绩的评定,可由复试小组集体评议,也可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
3.复试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其中,专业笔试占40%,综合面试占40%,外语听说测试占20%。
4.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注: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80%)+外语听说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以及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和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5.录取及公费生(名额待定)原则上按总成绩排名。
6.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准确客观”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把好复试质量关。
7.复试中的命题者,必须严守保密纪律,违者将严肃处理。
六、复试安排及要求
日期 | 时间 | 考生类别 | 复试方式及科目 | 地 点 |
4月 9日 | 下午 2:00 至 5:00 | 所有考生 | 体检 | 华师校医院 |
4 月 10 日 | 上午 8﹕30 至 11﹕30 | 同等学力考生(即专科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考生、网络学院应届考生)及跨专业考生(即非报考专业考生) | “行政管理”专业考生闭卷加试《政治学基础》和《管理学原理》;“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考生闭卷加试《组织行为学》和《教育学》;“社会保障”专业考生闭卷加试《社会保障概论》和《劳动经济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考生闭卷加试《卫生经济学》和《卫生政策》;“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考生闭卷加试《土地管理概论》和《公共经济学》;“企业管理”专业考生闭卷加试《劳动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 | 管院 101、 102 教室 |
下午 1﹕30 至 3﹕30 | 统考生、 推免生、单考生 | “行政管理”专业考生闭卷笔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考生闭卷笔试《教育经济学》;“社会保障”专业考生闭卷笔试《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发展研究》;“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考生闭卷考试《卫生事业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考生闭卷考试《土地管理专业综合》;“企业管理”专业考生闭卷考试《人力资源管理》。 | 管院 101、 102 教室 | |
晚上6﹕00 至11﹕30 | 统考生 | 外语听说测试 | 管院 北二楼 会议室 | |
4 月 11 日 | 上午8:00 至 12:00 | 8:00—9:00本校应届考生、推免生、单考生 9:00后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硕士考生) | 外语听说测试 | 管院 北二楼 会议室 |
下午2:00 至 5:30 | “行政管理”专业所有考生 | 综合面试 | 管院 北二楼会议室 | |
“社会保障”专业所有考生/“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所有考生 | 管院 一楼 会议室 | |||
晚上6:00至 11:30 | “行政管理”专业所有考生及“公共管理硕士”考生 | 综合面试 | 管院 北二楼 会议室 | |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所有考生、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所有考生、“企业管理”专业所有考生 | 管院 一楼 会议室、管院238教室 |
特别说明:
(1)凡参加复试的学生,都必须于4月9日上午8:30--11:30之间,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发表文章或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个人签名的“个人陈述”原件等,到管理学院报到,接受复试资格审查,对不符合上级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及复试费用。统考生及推免生 交复试费150元;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交复试费200元。
(2)凡参加复试的学生,复试时都必须同时交验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准进入复试场所。
联系人及其办公电话:
管理学院陈老师, 027-67868188(办) 027-62694725(小灵通)
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20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