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为切实做好我院201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现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10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由院长、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各级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根据学校复试的基本要求和报考情况,分配本院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及时向考生公布,提高复试工作透明度。
2、严格按二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不少于3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依据我院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三、复试人员资格
项 目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外语 政治 | 单科 | 总分 | 备注 |
最低分数要求 | 马克思主义哲学 外国哲学、伦理学、 科技哲学、逻辑学 | 36 | 54 | 270 | 国家线 |
宪法学宇行政法学、 民商法学、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中共党史、国际政治、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思想政治教育 | 43 | 65 | 310 | 国家线 | |
专业 学位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46 | 69 | 315 | 国家线 |
法律硕士(法学) | 43 | 65 | 310 | ||
教育硕士 | 41 | 62 | 310 | 国家线 |
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专业可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及要求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
1. 专业素质和能力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 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2)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 人文素养;
(5)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方式:
1、笔试。主要是专业课考试,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集中阅卷。
同等学力考生(特指:2008年9月1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考生)要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考试时间为2小时。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测试参照《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实施办法》进行。
3、综合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面试成绩由各位复试老师分别打分后计算平均分,每个复试小组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复试记录及复试成绩由各位复试老师签字认可。
五、复试成绩和录取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考核笔试占40%,外语听说测试占20%,实践能力考核及面试等环节占4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定,但确定的标准必须明确唯一,并在复试细则中明确说明,提前让考生了解。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6、复试成绩将从4月下旬起在政法学院网站上公示三天。
六、复试报到时间
4月9日上午8:00—11:30,一号楼一楼报到,报到时请出示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交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交200元;
4月9日下午14:00到校医院体检。
政法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
根据校研究生处统一要求,4月9、10、11日为我院硕士研究生进行入学考试复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4月9日上午8:00—11:30分
到政法学院一号楼一楼报到。报到时需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2)体检安排:
4月9日下午14:00—16:30,华中师范大学校医院
具体安排以学校网站相关通知为准
3)4月10日上午8:30进行英语口语、听力面试;
4)4月10日下午14:00—16:00各专业笔试,地点8号楼,具体安排复试时通知;
5)4月11日全天各专业进行专业面试;
4月11日 | 上午 | 下午 | 地点 |
逻辑学、科技哲学、伦理学 | 8:30 | 一号楼三楼科技哲学教研室 | |
马克思主义哲学、外国哲学专业 | 8:00 | 一号楼三楼哲学教研室 |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9:00 | 一号楼一楼法律系办公室 | |
民商法学、法律硕士 | 8:30 | 一号楼三楼会议室 | |
诉讼法学 | 14:00 | 一号楼二楼会议室 | |
经济法学 | 8:00 | 一号楼一楼 | |
中共党史 | 8:30 | 一号楼三楼教研室 |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 8:30 | 三号楼六楼 | |
思想政治教育 | 8:00 | 一号楼一楼社会学教研室 | |
国际政治 | 10:00 | 一号楼三楼国际政治教研室 |
6)4月11日下午15:00—17:00同等学力考生进行加试,地点一号楼1101
考试科目:哲学、 政治经济学
7)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交复试费100元/人,同等学力加试200元/人。
8)报到时每人将领取信封一个,请各位考生将自己的姓名、考号、报考专业写在信封上,填好后,交报到点。
9)报到时领取调档函和政审表,如录取5月10日前调档。
华中师范大政法学院
二〇一0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