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张维友、骆军、廖美珍、李俄宪、刘永红、陈佑林
2、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刘东、李向阳
3、受理考生申诉人员:刘东 受诉电话:027-67865916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
1. 凡总分及单科分达到国家线且两门专业课成绩之和不低于200分的考生(含免试推荐生、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 复试科目为笔试、听力和口试,各100分,复试总成绩以300分计算。
3. 初试成绩只计算两门专业课的成绩,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名次进行录取。
4. 复试考生请于4月7日—11日任何一天下午抽时间到校医院体检、4月10日上午来外语学院报到,上交材料及复试费100元。地点为三号教学楼(北楼)二楼222室“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5. 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 时间 | 事项 | 地点 | ||
4月7-11日下午 | 14:00始 | 体检 | 校医院 | ||
4月10日上午 | 8:30始 | 报到 | 三号教学楼二楼222室 | ||
4月10日下午 | 14: 00 - 14:30 | 听力 | 英语语言文学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含专业学位) | |
3300、3301、3503 | 3501、3502、3503 | ||||
15:00 - 17:00 | 笔试 | 3218 | 3319 | ||
4月11日全天 | 8:30始 (8:10在3408集中) | 口试 | 406室 | 302室 | |
(候考:3408) | (候考:3319) |
专业学位(教育硕士、翻译硕士)
1、 凡总分及单科分达到国家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 复试科目为笔试、听力(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免试)和口试,各100分,复试总成绩以300分计算。
3、 4、5 同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
三、笔试内容:
1.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100分)
文学70%,语言学15%,翻译学15%。
2. 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专业(100分)
语言学35%,应用语言学和教学法35%,翻译学30%。
四、特别说明:
由于达到外国语学院分数线的考生较多,且我院采取的是差额复试,为不影响考生调剂,请初试专业成绩排名较后、自愿调剂到其它院校、或本校“文学院及语言研究所专业学位”的考生,尽快办理调剂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