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时间: 2009 年 9 月 12 日(星期六)上午 8 : 10-11 : 30 ,下午 2 : 30-5 : 30
二、报到地点: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办公室(第二办公楼 404 室),联系电话: 65893907 。
三、报到程序:
1 、填写研究生入学登记表( 2 份)并贴照片 , 领取并填写扣款授权书;
2 、校验如下材料:
(1) 录取通知书 (2) 本人身份证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供);
3 、上交如下材料:
( 1 )迁移户口证明(自愿迁移)( 2 )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入学前有国家承认工龄的工作经历)( 3 )研究生入学登记表(一份交研究生处、一份交学院)和扣款授权书(交给研究生处)( 4 )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上交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复印件(交研究生处)
( 5 )婚育证明(交给研究生处);
4 、给新生分配宿舍,新生领取宿舍钥匙;
5 、到所在院系办公室报到,上交研究生入学登记表并领取课本、课程安排及入学教育安排,迁转党团关系,留下个人联系方式;
6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照住宿安排到公寓楼办理住宿手续。新生住 12 栋。
四、注意事项:
1 、有特殊原因需延期报到者,必须事先书面向研究生部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 2 周。未经请假逾期 2 周或请假期满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 、报到时须校验的材料及户口迁移证、工作年限证明、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等要随身携带。
3 、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可以自带,也可来学校后自行购买。
4 、入学时准备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3 张,背面注明专业、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 、新生入学需缴纳如下费用:住宿费 1200 元(四人间)、保险费 50 元(自愿)。其中住宿费采用银行代扣款方式。
6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迁移证上所填姓名、出生年月应与《入学通知书》中的姓名和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出生年月一致,不得涂改,若有差错,须发证部门更正,并加盖校对章方有效。
五、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二○○九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