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珠海校区: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对2019年推免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 推免生工作的原则
(一)健全多元评价体系,提高人才选拔能力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2、突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要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防止推免工作产生应试倾向,各推荐院系原则上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把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规范执行政策规定
1、科学分配推免名额。推免生计划分配向一流学科、前沿学科、基础学科、本科教学和科研创新成绩突出优势学科专业所属院系作适当倾斜。
2、切实保证学生自主报考。为加强校际交流,激发学生创新活力,鼓励学科交叉,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学校提倡不同高校间的推免生交流融合。所有推免生均可报考其他招生单位,所有推免生名额均可用于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3、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推荐院系不得对本校推免名额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4、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于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5、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名、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三)完善组织机构管理,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推免公平公正
1、我校推免生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2、推荐免试生工作按院系进行,为了更好地选拔出优秀的创新人才,各院系须严格按条件开展遴选和推荐工作。
3、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年度研究生招生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的推荐院系,核减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推免生条件
(一)应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定向生、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综合素质好。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三)成绩优秀,无补考或重考记录,综合成绩(智育70%、德育20%、体育10%)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5%以内。
(四)身心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五)外语要求
非英语专业: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按国家规定的分数计),通过英语六级的毕业生在综合成绩的基础上加2分。
英语专业: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通过专业八级的毕业生在综合成绩的基础上加2分。
(六)在校期间,按规定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并获得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论文发表、专利授权等成果。在综合成绩的基础上加2分。
(七)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条件学生参加推免生遴选时可享受下列照顾政策:
1、在校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的学生,占全校指标,直接推免。
2、在校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的,占全校指标,直接推免。
3、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条件学生参加推免生遴选时在综合成绩的基础上加2分。
(八)在校期间参加志愿者活动的学生,参加推免生遴选时在综合成绩的基础上加分,加分标准为:省部级志愿者0.1分/人/次,累加最高分为0.3分,国家级志愿者0.15分/人/次,累加最高分为0.5分。
(九)在校期间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参加推免生遴选时在综合成绩的基础上加分,加分标准为:实习时长不足1个月(含1个月)加0.5分,实习时长超过1个月但不足3个月(含3个月)加1分,实习时长超过3个月加2分。
(十)对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将排名适当放宽至同专业排名的20%,并需达到以下三个条件:
1.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
2.在省级及其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以上,要求第一作者,单位署名为遵义医学院;
3.有参加科研工作的经历:提供课题申报书、合同书的原件备查,同时,参与推荐的教授应对学生的科研能力较为了解,是学生所参加课题的负责人,或是课题主要参与者,或是学生发表文章的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等;
学校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三、本校应届生推免生名额分配
根据教育部下达推免生名额,我校2019年推免生名额为37名。根据2019年学校整体发展战略,各学科实际情况,各院系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人数,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公布各院系的推荐名额。
四、申请推免生材料
1.遵义医学院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发明专利证书等原创性工作成果)。
5.所有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五、推荐免试生的工作安排
(一)2018年9月7日,学校召开推免生工作会议,部署2019年推免工作;
(二)各院系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和选拔原则,制定本单位的具体选拔办法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组织本单位应届毕业生的申报、选拔、推荐、公示工作;
(三)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协助提供毕业生的成绩等相应材料。
(四)2018年9月13日前,将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省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备案。9月22日起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
(五)正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与学校签订承诺书(附件2),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不得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也不得列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对此,各院系在推荐选拔时应做好调查和宣传工作。
六、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安排
(一)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平台公布《遵义医学院2019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和《遵义医学院2019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9月28日后获得推免生资格学生可根据研招网系统安排向学校提交复试申请,填报专业志愿;
(三)10月9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
(四)10月10日-11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推免生复试;
(五)体检;
(六)10月15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各复试组复试情况,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放拟录取通知;
(七)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合格、政审合格、体检合格者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七、其他有关规定
(一)推免生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提交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各院系未严格把关,弄虚作假,则取消该院系学生推免资格,推免指标由学校重新调配。
(二)未经复试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三)未经过推免生网上注册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研究生入学前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的推免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遵义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