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师范大学与贵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公告
经贵州省教育厅批准,2019年贵州师范大学与贵州师范学院开展联合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联合培养涉及的领域有:教育管理、学前教育、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地理),计划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人左右,学制详见《贵州师范大学2019年(全国统考)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有意报考者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报系统“备用信息”栏填写“贵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控制线以上方可参加复试,录取前须签订录取承诺书。
我校联合培养采取依托贵州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即实行“1+1”培养模式,即研究生第一学年在贵州师范大学完成相应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第二学年在贵州师范学院开展实习实践活动并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学制3年即实行“1.5+1.5”培养模式,即研究生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上半学年在贵州师范大学完成相应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第二学年下半学年和第三学年在贵州师范学院开展实习实践活动并完成学位论文撰写。研究生培养实行三导师制,即联合培养单位导师和行业实践导师。联合培养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学业,毕业论文达到贵州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后,颁发贵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报考我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除享受贵州师范大学相关政策外,在我校学习期间,还享有如下优惠待遇(解释权归贵州师范学院):
1.免费住宿(两人一间);
2.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费;
3.根据我校导师科研项目情况和研究工作安排,从导师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参加学术会议、调研的会务、交通等费用;
4.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在我校学报上发表学术论文;
5.可申报我校设立的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科研基金项目,获批立项的,每个项目经费额度为5000-10000元。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贵州师范学院
2018年10月9日
咨询电话:0851-83227300(贵州师范大学——李老师)
0851-85816543(贵州师范学院——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