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关于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初试及复试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流程环节: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
二、资格审查(4月27日,周一)
(一)资格初审(4月27日上午08:30—12 :00):在“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状态为“通过审核”的考生,按招生简章要求准备报考材料并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研究生院3楼招生科,联系电话0851—86702099)进行初审。
(二)资格复审(4月27日下午14:30—17:00):初审合格者,携本人报考材料到所报考博士点培养单位(具体地址资格初审时告知),由各博士点培养单位及博士生导师依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专业资格复审。博士点培养单位及博士生导师在《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注:该表为博士报名系统打印考生签字确认)上签署复审意见后加盖公章。
(三)发放准考证(4月27日下午14:30—17:00):复审合格者凭《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缴纳报名费并领取准考证。
(四)“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专业代码:030505) 仅限于招收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5﹞6号)文件要求,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者必须是高校辅导员,须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
2.报名时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两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报考者须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报经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并提交《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表)。该表必须如实填写,加盖所需公章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三、初试(4月28日-29日,周二至周三)
具体考试科目见《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参加初试时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带证件或证件不齐者将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科目:英语、专业课1、专业课2,共计三门。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满分为100 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考试地点: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
时 间 |
上午 |
下午 |
4月28日周二 |
英语 (8:30—11:30) |
专业科目1 (14:30—17:30) |
4月29日周三 |
专业科目2 (8:30—11:30) |
|
注:开考后30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复试(4月29日下午至30日,周三下午至周四)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带证件或证件不齐者将不得参加复试。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4月29日下午至30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复试内容由各博士点培养单位负责安排并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
1.专业面试
2.专业课加试
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主干课程考试(笔试),具体加试科目由各博士点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考生可在资格复审时向各博士点培养单位咨询加试的科目及时间。
五、体检(4月30日上午,周四)
(一)考生准备1张1寸免冠照片,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带证件或证件不齐者将不得参加体检。由各博士点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秘书亲自带队。
(三)验血当天早晨考生须空腹。
(四)体检时间:2015年4月30日上午8:00。
体检地点:宝山校区校医院
请考生登录《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报名情况,仔细核对报考基本信息,如有网报时错填了信息须修改的,请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上修改并签名,并于资格初审时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以免因信息错误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
注: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信息不可更改。
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