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办法
根据《贵州民族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的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公式为T(综合成绩)=初试总分(300)÷3×40%+复试成绩×60%,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
2.考试成绩按照综合成绩和外语成绩两方面确定录取的分数线,每个方向单独确定分数线,英语成绩和日语成绩同等对待。外语成绩以该方向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进行排名,排名前50%(按四舍五入)的成绩为合格线,综合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
3.招生办公室依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各培养方向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
4.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只要其中一项不合格都不予录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二、外语分数线
民族地区社会工作研究方向:72分。
民族地区社会政策研究方向:74分。
民族地区社会管理法治建设研究方向:69分。
三、录取名单及综合成绩
民族地区社会工作研究方向:黄开腾,79.81分;颜安,76.19分。
民族地区社会政策研究方向:李盛龙,89.91分。
民族地区社会管理法治建设研究方向:李榛,81.41分。
四、监督
公示时间为: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10日,举报电子信箱:gzmu_yz@163.com, 电话号码:0851-83610705(研招办),15180834458(研招办),0851-3610130(监察室)。研招办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校研究生楼14-210);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监察室(校办公大楼5楼).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