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安排
4 月 16 日(星期五): 9:00 — 17:00 考生报到(地点:研究生处,位于体育馆旁 14 号教学楼)
4 月 17 日(星期六):外语复试
4 月 18 日(星期日):专业复试
4 月 19 日(星期一):体检
考生报到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按照国家规定,凡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二、考生应备材料
(一)所有考生须备材料
1 .准考证原件。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4 . 《贵州民族学院 2010 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见附件,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后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 本人近期一寸半身近照 2 张,分别贴在体检表和复试项目表上。
(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须备材料
1 .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供: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所在院(系)介绍信(证明考生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身份)。
2 .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供:
①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②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委托培养证明书。
(三)同等学力考生须备材料 (含统招本科结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 2 年或 2 年以上专科生)
1 .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其他证明本人达到本科学力的材料(外语过级证书、学术论文等)。
上述材料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者,我校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
三、调剂考生须知
(一)调剂原则
1 .入学考试成绩 ( 单科与总分 ) 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 C 类地区 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
2 .调剂专业与原报考专业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二)调剂程序
1 .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前必须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规定的调剂程序,凭我校通过该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书》报到;
2 .经我校复试并拟录取考生应在接到我校拟录取通知 24 小时内登陆“全国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对“拟录取”状态进行确认,超过时间未确认者,我校将自行取消考生拟录取资格。
3 .考生一经在网上确认进入“待录取”状态后, 未经我校同意不得调剂至其它招生单位。 我校将通过传真方式向考生的原报考单位发“调剂调档函”,调取考生报考材料,届时请考生尽早与原报考单位联系,提交书面调剂申请,办理调档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相关报考材料者,视自动放弃处理。
经我校研招办同意调剂的考生,请不要再联系其它学校,否则会影响复试和录取。
四、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占 50% 权重。
五、其他事宜
校内有招待所,外地考生可自行选择是否住宿。
校 址 :贵州省 贵阳市 花溪区 贵州民族学院,火车站可乘 203 路公共汽车至民院站下,市内其他经过我校的有 202 (该车线路穿过校区)、 201 、 204 、 207 路公共汽车。
联系人:董昌文( 3610705 )
贵州民族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 年 4 月 2 日
附件:1、 贵州民族学院 201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日程表
2 、贵州民族学院 2010 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3 、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