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学〔2015〕5号)及《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规范和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管理,维护考生利益,为考生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生源质量为核心,坚持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等方面的考核。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2.专业课笔试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进行;
3.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本学科综合面试,具体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统筹实施;
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大外部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5.在复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由以上各相关机构对所涉环节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三、复试准备
1.制订复试办法
在复试前制定复试办法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办法确定后,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即按要求在网站上公布。
2.成立面试专家组
面试专家由各学科专业所属的各二级学院推荐政治思想好、道德品质高尚、业务素质高、公平公正、廉洁自律的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必须回避),总数不少于3人。面试专家成员及专家组组长由各相关二级学院推荐并审查,并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批准,研究生院备案,名单以批准备案为准。二级学院还需另推荐一名秘书承担协调和记录工作。
3.培训复试工作人员
学校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前组织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将进行通报,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4.命制复试试题
我校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组织复试笔试及面试题库命题。加强对命题人员的纪律教育,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试题。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涉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考试有关保密规定。
5.公布我校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保复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1.2,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进入复试名单并在网站予以公布。对于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量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6.调剂工作
(1)基本要求:
①调剂考生需符合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基本条件要求;
②须符合我校各调剂专业相关调剂要求;
③只接收外国语统考科目为英语的考生调剂;
④我校接收调剂的专业均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
(2)可接受调剂专业及具体要求
专业 类型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具体调剂要求 |
学术学位 |
100500 |
中医学 |
限原报考专业为医学类及相关专业;按该专业国家B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进行调剂 |
100511 |
中医五官科学 |
限原报考专业为中医五官科学;按该专业国家B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进行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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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13 |
民族医学(含:藏医学、蒙医学等) |
限原报考专业为民族医学、中医内科学、针灸推拿学;按该专业国家B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进行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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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00 |
中西医结合 |
限原报考专业为医学类及相关专业;按该专业国家B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进行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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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03 |
生药学 |
限原报考专业为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按该专业国家B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进行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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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
105400 |
护理 |
限原报考专业为护理,且总分不低于300,单科不低于40 |
105600 |
中药学 |
限原报考专业为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 ;按该专业国家B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进行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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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703 |
中医骨伤科学 |
限原报考专业为105703中医骨伤科学,且总分不低于330,单科不低于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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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708 |
民族医学(含:藏医学、蒙医学等) |
限原报考专业为105708民族医学、105701中医内科学、105707针灸推拿学,且总分不低于300,单科不低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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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709 |
中西医结合临床(内科方向) |
限原报考专业为105709中西医结合临床(内科方向)或105701中医内科学,且总分不低于330,单科不低于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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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710 |
全科医学(中医,不授博士学位) |
限原报考专业为105710全科医学、105701中医内科学、105709中西医结合临床(内科方向),且总分不低于300,单科不低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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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00 |
公共管理 |
按该专业国家B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进行调剂 |
(3)调剂流程
①我校调剂工作均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必须登陆系统并按要求填报我校调剂志愿,不经该调剂系统的调剂无效。
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包括一志愿报考我校但需调剂的考生)可进行志愿填报。我校将根据各调剂专业具体要求,结合调剂考生初试分数、毕业专业、调剂志愿提交时间、获奖情况等择优选择调剂考生进入复试,各调剂专业在完成调剂工作后即刻关闭。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确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③相关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的考生咨询功能及电话(0851-85652671)进行咨询。
7.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复试日程安排
1.报到时间: 2018年4月1日(星期天)8:30-12:00 ,
报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市东路50号贵阳中医学院甲秀校区教学楼12楼。
2.复试时间: 2018年4月1日 -4月3日 。
五、复试工作
1.考生报到及资格确认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及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学位证、以及《政治资格审查表》等原件,在规定时间到研究生院办理复试手续,并填报《复试情况登记表》,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2.体检
体检由研究生院组织复试考生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专业课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
考生按照我校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参加相关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参加两门不同主干课程加试。专业课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
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由大外部组织进行,满分100分,其中听力40分,口语60分。具体工作由大外部组织实施。
5.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为的是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综合分析及表达能力、逻辑及科研思维能力、知识面、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反应能力以及考生的人文素养、举止和礼仪等等。各专业需根据专业要求制定具体的面试方案,确定面试内容和形式,同一专业各面试小组的考核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保证在同一专业内考核标准的一致性。临床类专业学位硕士的综合素质面试应以临床技能为主,进一步加强对考生职业素质和临床实践技能的深入考查。具体面试工作由我校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组实施,面试需全程录音录像,相关书面记录及录像资料须在规定日期内交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妥存备查。
六、复试成绩的认定、使用
1.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均不能低于60分,低于60分即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记入总分。
2.初试总评:按初试总分除以5计算。
3.复试总评:外语成绩占10%,专业笔试占30%,综合面试占60%。
4.总评成绩:按初试总评占50%,复试总评占50%计算。
七、录取
1.政审:为确保考生政治素质,在复试过程中,由研究生院对考生进行政审,政审以函调(须复试结束之前收到)为主,如有必要,可采取实地考查的方式进行。
2.拟录取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各科成绩,按以上计分办法计算出总评成绩,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填报志愿及排名情况,结合政治审查情况,按总评成绩确定一志愿及调剂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教育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审定以后,结合研究生填报导师情况,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二级学院协调分配导师。
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批准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录取信息,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信息公开及监督与复议
1.根据教育部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我校将大力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公示范围及力度,公示内容为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各专业面试方案、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结果、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格遵守复试相关信息的保密制度,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实行全面监督制度。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对研究生复试全程进行监督和检查,选派专门人员参与复试环境的检查和现场监督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851-88233025,联系人:吴霞;信访电话:0851-85652671,联系人:陈达)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在复试成绩公布后5日内进行,考生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复议。
5.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贵阳中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