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广西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第2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1年4月21日至5月6日)。 考生对拟录取名单如有疑问,请先直接向各拟录取招生学院咨询反映。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我校研究生院(0771-3262606,gxunyjsy@126.com)或纪委办公室(0771-3260100,gxmdjw@163.com)反映。 注: 1.公示期间,学校还将进一步审查考生各方面的资料,如出现不符合拟录取资格条件或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的,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依次候补拟录取考生,拟录取名单也将实时更新。最终录取结果待上报广西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并经全国录取检查通过后确定。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其余考生除自愿签订定向就业的考生外,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 (1)请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将“定向就业协议书”于公示期结束前邮寄至拟录取专业所在学院(以邮戳为准),由相关学院统一交研招办。 (2)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不一致的考生,请在公示期结束前,将“更改拟录取类别申请书”交至拟录取专业所在学院, 由相关学院统一交研招办。 附件:广西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第2批) 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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