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西 民 族 大 学
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
(4月10日)
各位考生:
衷心感谢你们对广西民族大学的关心和厚爱!
经学科带头人、各学院、研究生处和学校领导逐级审核,现已确定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拟录取考生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具体名单、公示期区间请参看附件)。如对上述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送达我校监察室(3260100)或研究生处(3262606)。
一、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请参看《广西民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其中翻译硕士(MTI)的“外语听说测试成绩”为“双语写作”成绩,经该学科复试小组讨论决定,“英汉互译”和“双语写作”各占复试成绩的25%。
二、在“拟录取类别”中,标记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的考生,为当前拟录取的考生;而“拟录取类别”标记为“备录”的考生,因当前招生名额有限暂不录取,若本专业排名在前的考生失去拟录取资格或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在备录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替补。
三、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请注意以下事项:
1.进入拟录取名单的第一志愿考生,请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招生信息-招生查询-其他事项及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并填写《确认拟录取声明》(第一志愿考生用),并于2014年4月15日12:00之前邮寄或送达我处。(邮政编码:530006,详细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1坡11栋科技楼404室,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处,收件人:陈老师)。过期未完成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 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调剂考生,请按照调剂系统发出的短信内容要求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确定拟录取资格,过期未完成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3. 所有考生若要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招生信息-招生查询-其他事项及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并填写《放弃拟录取声明》,并邮寄或送达我处。
4.我校还将进一步审查考生各方面的资料(包括学历、政审、体检结果等),如出现不予录取的情况,我校将会通知你,并取消你的拟录取资格。
5.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相关协议书后,方能录取。协议书请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招生信息-招生查询-其他事项及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并填写,并请于2014年4月15日12:00之前将已填妥并签章的协议书邮寄或送到我处。邮政编码:530006,详细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1坡11栋科技楼404室,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处,收件人:陈老师。
6.正式录取名单待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将于6月上旬公布,6月中旬将会发出录取通知书。
附件:各学院拟录取名单
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