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201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 ( 第一志愿)
广西民族大学 201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 ( 调剂, 4 月 2 日公布 )
一、报到、复试时间及地点
1. 报到时间: 2010 年 4 月 9 日
外地乘坐火车到南宁市的考生,下车后可以乘坐西乡塘专线、 66 路等公交车到西乡塘或广西民族大学下车即到;另外还有 4 路、 43 路、 55 路、 58 路、 76 路、 204 路、 604 路、 605 路、 804 路、 805 路、环城 1 、环城 2 途经我校。
2. 复试时间: 2010 年 4 月 10 — 12 日。
3. 报到地点: 研究生处(科技楼)。
4. 资格审查及 复试地点:各硕士点所在的学院。
二、报到程序
1. 先到学校科技楼一楼,在各招生学院设立的接待点报到、领取复试通知书,并将已填妥的《 报考2010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信息一览表 》交到接待点。
2. 接受资格审查,并填写有关信息表和领取具体的复试安排表。 考生报到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拟复试学院、专业名称、考生编号):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非应届毕业考生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没有原件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应届本科生、成人应届生还应持校级教务部门、成教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 复试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分数线的考生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民族成份证明,应届考生须提交《 广西民族大学招收少数民族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协 议书 》一式两份,非应届毕业考生须提交与报名时所填委培或定向单位人事部门签订的《 广西民族大学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一式三份 ;
④ 1 寸照片 1 张(体检用);
⑤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遗失请与第一志愿报考单位联系重新补办);
⑥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政审表 》 1 份(政审表在我校研究生处“下载中心”中“招生资料下载”);
⑦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满足《 广西 民 族大学 201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广西民族大学 2010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的对同等学力考生学业要求的证明材料。
⑧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应届毕业生由校级教务部门盖章);
⑨考生可提供各类相应材料,如英语考级证书,有关计算机应用的等级证书,专业知识、能力的有关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和所发表学术论文及证明考生业绩能力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①—③、 ⑤ 、⑥、⑧、⑨接受资格审查时交给各学院资格审查人,⑦交到研究生处。
三、复试内容、方式及要求
考生需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参加考试。
我校复试时 间安排在 2010 年 4 月 10—11 日,日程安排如下 ( 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通知到考生本人 ) :
时间 | 内 容 | 负责单位 |
4 月 10 日 上午 8:30 — 11:30 | 专业课全校统一笔试 | 研究生处 |
4 月 10 日 下午 14:30 — 15:00 | 外语听力测试(调频台播放,考生自带调频耳机或调频收音机接收信号。可在 4 月 9 日下午 16:00-16:30 试听,频率为 FM89.3 ) | 外国语学院 研究生处 |
4 月 10 日 下午 15:20 — 18:30 | 外语口语测试 | 外国语学院 研究生处 |
4 月 10 日 下午 16:00 — 20:00 | 心理素质测试 |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研究生处 |
4 月 11 日全天 | 综合面试 | 各学院 |
4 月 10 日— 11 日 | 同等学力课程一、跨学科加试一课程考试 同等学力课程二、跨学科加试二课程考试 | 各学院 |
详情见《广西民族大学 201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具体要求。
四、体检
1. 时间: 2010 年 4 月 12 日上午 8:30 — 12:00 。
2. 地点:校医院。
3. 抽血前须空腹。
4. 请考生自备一张一寸免冠照片(黑白、彩照均可)用于体检,体检费由医院按照有关标准收取。
五、其它事项
1.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招生规模与复试人数之比为 1 : 1.5.
2. 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一律自理。
考生可以在广西民族大学附近的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培训楼、邮电培训中心等地方住宿。
3. 不同意录取为自筹经费研究生的考生参加综合面试时请声明,不声明者视为同意。
4. 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将于 4 月下旬在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处网页公布,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请考生复试报到时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
5. 凡确定为委培、自筹或定向的考生须签订相应的合同,《 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 、 《 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或《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 书 》 须于 4 月 20 日前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处 。
6. 复试及录取期间,考生不得以非正常方式或渠道影响、干扰录取工作。若发现此类情况,将进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7. 复试结果 未公布前,请各位考生不要打电话咨询。
六、提示及声明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严格遵照国家的法规和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进行。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录取工作。任何假借“可以帮助录取”和“可以帮助争取公费”的名义而收取费用的做法都是违法的欺诈行为。为此,我们特别提醒广大考生不要轻信谎言,以免上当受骗。详情请参阅我校研究生处网页“通知公告”的《 广西民族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