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 2009 年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
第二批复试工作安排
一、 复试时间:
4 月 23 日 报到, 4 月 24 、 25 日复试, 4 月 25 日下午 3 点在专家楼进行英语听力考试(放录音磁带),考场教室安排具体见专家楼一楼大厅听力考试考场安排处( MBA 考生考场安排在商学院,外语学院英语相关专业考生考场安排在外语学院)
二、 复试地点:
各招生学院
三、 体检时间:
4 月 23 、 24 、 25 日
上午 7 : 50-----12 : 00 ,下午 2 : 40-----5 : 30
抽血时间: 4 月 23 、 24 、 25 日上午 7 : 50-----11 : 00 (需空腹)
体检地点:广西大学医院(东校园)
体检时,请考生携带本人 1 寸免冠照片 1 张,并按区桂价费( 2005 ) 269 号文收费标准交纳体检费 60 元。
四、报考资格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考生,不予复试或录取。
(一)考生报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 2 年或 2 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2009 年 9 月 1 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3 .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1969 年 8 月 30 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教学【 2003 】 3 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工商管理硕士( MBA ):
1 .符合报考资格(一)中第 1 、 3 、 4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历;高职高专毕业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历;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考生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报到时提供以下证件(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拟复试学院、专业名称、考生编号):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没有原件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③应届本科生、成人应届生还应持校级教务部门、成教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 1 寸照片 3 张(考试、体检用);
⑤准考证;
⑥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⑦各项获奖证书、过级证书、发表的论文及证明考生业绩能力的材料;
⑧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表 1 份(政审表在我校研究生处下载中心招生科下载)。
广西大学研究生处
2009 年 4 月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