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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须知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21-06-13

各位拟录取考生:

    首先,祝贺您即将加入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大家庭,为了做好相关工作,请认真阅读以下须知:

    一、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一)非定向就业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定向就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我校,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三)定向就业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

    (五)所有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全部修改为“定向就业”,不转入人事档案。

    (六)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最终以通过教育部录检结果和我校发放的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

    二、政治审查表和人事档案

    (一)非定向就业生,请在5月10日前将《政治审查表》(一式一份)寄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查,所在单位7月15日前再将本人人事档案归齐后寄到我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只接收以机要件投寄或EMS高校学生档案专用通道投寄,严禁平邮或自带),应届“双少生”参照此条办理。各培养单位邮寄地址由学院另行通知(以各学院下发纸质版政审调档函为准)。

  档案寄送地址:广西桂林市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档案馆(图书馆北侧9楼922室),邮政编码:541006,联系电话:0773-3637335(学生档案二室)。档案接收情况可登录我校档案馆网页查询。

    (二)定向就业生,不寄人事档案,请在5月10日前将《政治审查表》(一式一份)单独寄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查。

    三、定向协议

    (一)定向就业生(含所有报考为定向生、非全日制考生,“少干生”,应届、往届“双少生”)必须提交《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请于5月10日前寄至我校研招办。

    (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5月10日前邮寄以下材料:

    1.应届生要上交的材料:①学生证复印件一份;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户口本复印件一份;④《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

    2.往届生要上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②户口本复印件一份;③与原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签订并已加盖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

以上定向协议及材料以EMS或顺丰寄送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田家炳教育书院321室),邮政编码:541004,联系电话:0773-5833630、5838221。

    四、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

    (一)户口关系转移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生、桂林市辖区的户口不需迁入我校;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学生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学生本人决定;需要把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请在开学报到一个月内把户口迁移证交给学院,逾期恕不办理;在校期间户口不允许迁离学校,待毕业时统一办理户口迁出;我校户口迁移地址为:桂林市广西师范大学。

    (二)党团组织关系迁转

    广西区内已经开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专网实现了党员信息全区联网,广西区内转入的,组织关系由所在地直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转接,不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广西区外转入的,凭打印的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转接。区外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广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入单位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学院党委”。落款必须为县(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报到后交由各学院(部)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如有疑问可咨询二级学院(部)专职组织员。团组织关系转移统一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不接受线下转接团组织关系。 

    五、录取通知书

    (一)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检和我校政审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如在录检过程中发现拟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存在作弊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录取政策的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我校暂定7月初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学校将统一以EMS形式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联系方式以考生网报时填报信息为准,地址若有变动的,5月6日后,需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管理系统(https://yzcx.gxnu.edu.cn)中按要求注册修改)。

    六、入学

    (一)2021年9月,考生按《广西师范大学2021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另行通知)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全日制、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报考的学生,2021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向我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录取后信息(录取类别、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手机号)有变更的,5月6日后,需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管理系统(https://yzcx.gxnu.edu.cn)中按要求注册修改。

    (三)政治审查及定向协议电子版可以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下载区(http://www.gc.gxnu.edu.cn/xgxzw/list.htm)下载。

    (四)我校只安排全日制研究生校内住宿,硕士研究生一般安排4人/间公寓式宿舍。

    (五)新生报到后通过“广西师大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注意:我校不以任何名义要求考生提供身份证号及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拟录取和收费等工作,请广大考生谨防诈骗。请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gxnu.edu.cn/)发布的相关信息。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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