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和自治区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结合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安排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工作由各博士培养单位采取线上远程考试或者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形式由各培养单位提前7天向社会公布。两种考试考核应当在7月11日前完成,未通过申请考核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考试。
二、普通考试安排
(一)初试时间:7月18~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考试形式:现场笔试。
(三)考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文科楼,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提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四)复试时间和形式:7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形式由各培养单位公告或通知。
三、复试工作的主要内容
各培养单位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差额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各专业复试人数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内,按照本单位制定并公布的复试安排,有序地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各项工作。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一)学术水平考查
专家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培养单位应当认真做好面试和考生报名材料审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再次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四、复试的主要方式
(一)笔试
1.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2. 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由各培养单位根据专业情况自行决定。
(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面试要求
1. 由各培养单位确定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不低于20分钟。
2. 在面试前召开小组会议,对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等进行统一。
3. 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要进行记录。
4. 小组对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独立打分,并填写评语。
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建立电子档案。考生笔试试卷须归档留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登记表统一交研究生院保存,任何人不得改动。
五、复试成绩核算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以100分为满分。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专业的特点确定各项复试考核成绩比例,原则上按笔试、实践(实验)、面试比例确定。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三)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六、录取办法
(一)培养单位要按“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录取前培养单位要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复试成绩单应及时上报研究生院。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为考生初试总分与考生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后相加之和,计算办法:
初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
综合成绩= -------------------×50 + ---------------------------×50
初试满分 复试满分(100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 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2. 复试成绩不合格(即60分以下);3. 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即60分以下)。
(四)各培养单位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五)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
(六)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信息公开
各培养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设专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含学科、专业招生人数),所有复试考生的初试、复试、总成绩等信息。考生如对考试结果提出质疑的,由培养单位负责解释。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录取名单为无效。
八、考生档案和协议书管理
(一)凡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均须调取人事档案,并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档案馆,否则不予录取。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出具书面政审材料,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
(二)考生人事档案直接寄送学校档案馆,各培养单位必须派人协助档案馆对已寄达的考生档案进行整理登记,由学院(部)党委负责组织人员及时对考生档案进行政审,并将档案的接收情况和审查结果及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各培养单位审查情况发放考生录取通知书。
(三)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下载)并寄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录取或档案等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招生考试纪律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规范操作、把握政策、坚持原则,并严守招生纪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学校纪监部门、研究生院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参加在线远程考试的考生,须签订《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诚信承诺书》。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参加我校现场考试的,必须遵守《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和《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不符合、不遵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者,谢绝参加我校考试。
十、线上考试预案
若7月初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将及时改为线上远程考试的方式,并提前7天向社会公布。请考生随时查看我校研招网的通知。现将相关预案公布如下:
(一)线上报到
参加入学的考生向我校各培养单位在线提交相关材料,线上报到和考试具体安排见各培养单位通知。考生在线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在线展示材料原件
1.学历证明:往届生展示毕业证书,应届本科生展示学生证;
2. 准考证;
3. 居民身份证;
4. 诚信考试承诺书;
5. 在职人员考生提供原工作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同意定向就业培养的协议书或证明。
(三)材料审核
各单位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查报考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准参加考试。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以及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组织考试
1. 各培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单位制定并公布的初试和复试安排,有序地组织考生进行初试笔试工作,并全程录音录像。
2.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的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培养单位应提前向社会公布复试工作细则。
3. 各培养单位发挥和规范博士研究生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4. 做好网络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能在开放式考试环境下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5. 做好网络面试人员(含英语口语面试教师)培训工作,分管副院(部)长、教学秘书、面试老师要熟悉并熟练使用网络复试系统。配备网络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6. 考核组室内要求:独立和空气流通的空间,教师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佩戴口罩(导师提问时,可摘口罩)。准备摄像机、台式或笔记本电脑、投影仪、话筒、网络连接设备等,确保考核组现场全程录像录音。
7. 做好网络复试宣传引导工作,提前公布提交材料和面试、笔试等要求,明确考生纪律,消除教师和考生对网络复试的顾虑。
8. 考试开始后,研究生院会同纪委检查、抽查各单位复试进展情况,各培养单位纪委书记应全程监督复试过程。
(五)复试形式
1. 在线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采用网络视频面试的方式。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2)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
2. 在线笔试
(1)主要为英语和专业课测试。专业课考题主要采用开放式题目,具体类型及内容由各培养单位确定。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两门加试科目考试须有两份试卷、两份答卷、两门成绩(记数字分值),加试科目不计入总分,但每门加试成绩必须及格,否则不予录取。是否为同等学力考生,以报考时考生本人所填的信息为准,且不得更改。
(3)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由各培养单位根据专业情况确定。
3. 在线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由各专业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考核,主要测试考生实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由考生独立拍摄实验操作或者现场展示技术能力的视频,相关具体要求以及其他考核方式方法由各培养单位确定,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公布。
十一、其他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各培养单位实施细则通知等,凡逾期不参加考试者,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73-5833630,5838221。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320、321办公室,邮编:541004。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其官网。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