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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通知

广西师范大学 /2014-06-26

   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鼓励和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服务农村教育事业,培养造就大批高层次高素质的青年骨干教师,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和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通知》(教学司【2013】10号)和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推荐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研究生培养方式

2014年录取的全区农村学校师资硕士(教育硕士)培养,全部由我校进行培养,录取总人数为30名。录取为“硕士计划”的研究生由当地纳入中央“特岗计划”进行统一管理。在县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期3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4年,到广西师范大学脱产集中学习1年,毕业时获广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获得2014年“硕师计划”录取的研究生于2014年8月前按有关规定到任教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并将户籍、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满3学年并且每年年度考核合格者,于2017年9月到培养学校报到并入学。任教未满3年或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脱产集中学习1年时,拟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硕师计划”研究生,不转户口、档案;不计划留任的“硕师计划”研究生,户口、档案转至培养学校。

二、  推荐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2014年7月可按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参加过一学期实习支教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

三、  招聘及录取流程

1、11月23日在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进行招聘会,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学院推荐学生也在本校进行面试,面试形式和内容由县(市)教育、人社部门及用人学校自行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岗位需求见附件。

2、受教育厅师范处委托我校对拟签订教师聘用合同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取得“硕师计划”研究生录取资格;对不符合培养学校要求的学生,可不予录取,《教师聘用合同》或《协议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继续执行。

3、我校将录取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列入201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名单,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同时为考生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报名及录取手续另行通知)

四、培养经费

“硕师计划”研究生录取为两年制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年。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集中学习第一年培养经费由自治区教育厅在相关专项经费中予以保障,住宿费、课本费等费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缴费办法执行。第二年学费由研究生个人自行缴纳,具体费用见我校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硕师计划”研究生在三年服务期内,按照特岗教师相关政策待遇执行。任教三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附件: 2014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招聘面试安排表

                                                       广西师范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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