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加复试的考生:
根据国家下达的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0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定复试名单
1、第一志愿考生可直接登录“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gxnu.edu.cn/zsxx/)查询本人是否进入复试名单,如公布的复试名单上有考生本人名单,即可按规定的时间来我校报到和参加复试,我校不再另发复试通知书。
2、调剂考生如被列入复试名单,我办将及时利用调剂系统的短信平台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3、我校调剂考生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同时进行,如调剂考生因故未能按时参加复试,必须向我办或相关招生学院传真延期复试申请,经我办同意后方能继续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时间
复试考生于3月31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4月1--2日参加复试。
三、参加复试须准备的材料
1、往届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学位证或毕业证原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等证原件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证明。
3、享受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双少”政策的考生请自己对照是否符合“双少”政策条件,不符合条件者不能参加复试,符合条件者复试报到时除准备上述材料外必须准备以下材料备查: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在职人员考生原工作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同意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证明(原件)。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学习证明或成绩单原件。
四、复试
1、复试形式有笔试(侧重专业知识的测试)、面试和操作实验(理工科考生)。
2、复试科目及加试科目名称及要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gxnu.edu.cn/zsxx/)
3、同等学力,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为差额复试。
五、录取办法
我校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权后的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六、自费或委培生收费标准
2010年我校招收的委培、自筹经费生收费标准是:每生每年7000.00元(法律硕士专业:每生每年9000.00元;美术学专业:每生每年10000.00元),上述各项收费标准均不含住宿费。
七、其他事项
1、2010年我校总招生计划中近80%为公费计划,各专业将根据考生复试综合排名情况确定录取性质,调剂生自愿录取为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生者可向招生学院事先声明,并将协议书交到报考专业所属学院,由学院统一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等条件下可优生考虑录取。
2、申请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考生必须在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于4月20日前将加盖委托、定向培养单位公章的“协议书”寄到我办,
3、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4、调剂考生的初试试卷必须于4月30日前转到我校,否则我校不予录取。
5、我校将在5月中下旬公布录取名单,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查询到被拟录取后应及时将“广西师范大学2010年研究生招生调档案函”交给本人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并催促其及时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到我校。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