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已经确定,现将有关录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可通过本人的考生编号和姓名查询自己的拟录取情况,非定向生申请录取为定向生、自筹经费生申请录取为委托培养者,须在5月10日前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将与定向(委培单位)主管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委培、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寄到我办。
第一志愿被拟录取考生请在5月10日前将《广西师范大学拟录取考生确认表》发电子邮件到yjsb@gxnu.edu.cn或直接交到我办;被拟录取调剂生不用填写此表,只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并接收待录取即可。
凡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我校将在6月1日后寄发调档函(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请各位考生与自己的人事部门协调好,尽快将本人的人事档案寄送到所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学院研究生办公收,邮编:541004);定向、委托培养生不寄人事档案,只需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广西师范大学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并于5月20前寄至我办即可。
拟录取考生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和我校政审,才能被我校正式录取,我校将在6月底或7月初通过挂号信形式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享受国家“双少”政策的考生必须交齐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在职人员考生需跟原工作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并加盖委培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公章。
(三)以上材料请在5月20日前寄到我办。
六、所有拟录取考生向我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5833630;0773-5838221。
2、《广西师范大学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