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广西艺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经复试考核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现将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批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4月15日至28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监察处反映,联系电话:0771-5775707、5333130。
拟录取名单中的二志愿调剂考生须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反馈是否接受拟录取,一志愿考生不需进行此步骤操作。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和定向就业考生请于5月4日前提交《广西艺术学院2022年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原件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交方式:邮寄至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漓江画派大楼1308室,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收,电话:0771-5333134,邮编530022。
所有拟录取考生在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按《广西艺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明确的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相应提交原件或复印件核验,凡无法提供或不符合条件者,后果由本人承担。后续有关发放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及修改邮寄地址、电话等事宜,请密切关注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b.gxau.edu.cn/)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