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适用于我校2017年全日制硕士及非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称国家线)现已公布,为保证我校调剂和复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一志愿考生获得复试资格要求
除会计硕士(MPAcc)外,其他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国家B类地区相应学科专业进入复试最低分数要求,自动获得我校复试资格。我校各招生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下表:
201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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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门类代码 |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B类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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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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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经济学 |
325 |
43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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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法学 |
300 |
41 |
62 |
|
07 |
理学 |
280 |
36 |
54 |
|
08 |
工学(不含照顾专业) |
255 |
32 |
48 |
|
12 |
管理学 |
330 |
43 |
65 |
|
0351 |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 |
300 |
41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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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1 |
翻译 |
335 |
50 |
75 |
|
0852 |
工程(不含照顾专业) |
255 |
32 |
48 |
|
1251 |
工商管理 |
160 |
37 |
74 |
|
1253 |
会计 |
180 |
37 |
74 |
|
1351 |
艺术 |
325 |
32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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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工程 |
230 |
30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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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A、MPAcc |
140 |
37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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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
245 |
30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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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专门用于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由我校自行划定线复试线。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①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需提前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申请,查验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收取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二、调剂考生
我校除会计(专业代码125300)硕士外,其他各个招生学科专业均大量接收调剂生源。
调剂分数线要求:初试总分和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上述相应学科专业进入复试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填报志愿,申请调剂我校。
(一)调剂注意事项
1、调剂考生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我校学术型专业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历调剂考生。
(二)调剂流程
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调剂必须通过国家研招网调剂系统,否则调剂无效。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3月17日-4月30日,请有意向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及时填报。
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我校将根据考生的综合条件进行筛选,并在3天内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通知以短信方式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注册的手机上,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的畅通,并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逾期不确认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时间
我校第一批复试将在3月底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报到地点、复试流程、复试实施方案,将陆续在研究生院主页公布或以学院电话通知为准。第一批拟录取后,如仍有缺额,将依情况组织第二批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测试(包括英语听说能力)等部分。专业课笔试科目待复试报到后,到各学院进行选择确认。
四、关于MBA调剂: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且初试总分和单科成绩均达到国家B类线要求,可申请调剂到我校的工商管理硕士(MBA),但需符合工作年限要求,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得硕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有关MBA调剂,请咨询我校MBA中心古老师,电话0773-2239024、2230093、219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