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自全国各大院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申请我校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一、接收申请专业
我校公布2016年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除项目管理和工商管理硕士,其他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查询)。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为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学校,且申请人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三)申请人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四)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四级考试不低于425分。在同等条件下,我校优先接收外语通过六级的(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有科研成果者;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推免生申请材料
(一)《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申请表》一式2份(附件下载)。
(二)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
(三)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
(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表(体检标准请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五)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
(六)其他加分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证书复印件等等。
以上申请材料复印件均要求使用A4纸,并请9月30日前通过EMS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所有申请材料不退还,原件将在复试时核验。
四、申请及接收安排
1、申请人获得推免资格后,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
2、我校按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择,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确认复试通知。
3、参加各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通过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待录取通知。
5、录取公示并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公示和审核的申请人,我校约于2016年6月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说明
(一)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二)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交的申请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性。如因信息或材料的不实而照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三)在推免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我校的复试和待录取通知。
(四)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将享受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
(五)咨询电话0773-2291377,传真0773-2192062,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541004。
以上事项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