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2008-03-24 22:50:03  华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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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试程序:

    1.考生报到,领取复试流程表;
    2.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应届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及所有复印件;往届考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所有复印件接受审查,并上交所有复印件;
    3.专业课笔试;
    4.进行英语听力和口语面试;
    5.进行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
    6.通过复试的考生发放《体检表》并通知考生体检  地点: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医疗保健中心;
    7.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8.对通过体检拟录取的考生发放以下材料:(1)政审表(2)考生人事档案调档函(只对普通全日制考生)(3)协议书(委培生)(4)请拟录取的学生校对通讯地址(用于邮寄录取通知书)。

    复试方式:

    1.专业课笔试
    2008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30%,闭卷考试;
    2.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口语与听力相结合,时间约5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10%
    3.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时间约15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60%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并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原则和要求。
    2、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考入我院的研究生,严格按各专业学生的初试和复试加权总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研究生录取名额以及奖学金支助名额、自费生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