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相关协议书、调取人事(学籍)档案(以下简称“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签订相关协议(2021年6月11日前完成)
非定向考生(转人事/学籍档案,毕业后自主择业)不签协议。普通计划定向考生(不转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须由本人、工作单位签订《普通计划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在职考生须由本人、定向单位和定向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一式五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须由本人、定向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一式四份,本人签字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考生可从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并彩色打印(网址:http://210.26.14.210/)或从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定向协议书。由定向单位签字盖章,考生签字后邮寄至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本校只接收EMS邮政特快专递)。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加盖公章。考生工作单位或教育行政部门留存的一份协议书及考生本人留存的协议书由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随录取通知书寄给考生,由考生转交给工作单位或教育行政部门。如个别单位要求我校先盖章,须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现场办理。
二、调取档案:所有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须从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并彩色打印(网址:http://210.26.14.210/)《调档专函》或凭相关学部(院)发的《调档专函》将档案邮寄至各相关学院部(院)(切勿邮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往届生在6月20日前完成,应届生可由毕业院校在毕业离校时统一邮寄。签订定向协议书的考生不调档案。
三、转移户籍、党组织关系:录取考生的户籍是否转移由考生自行决定,转移户籍的考生将户籍转至“西北民族大学”,开学报到时统一交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党组织关系转移:甘肃省外考生转至“中共甘肃省委员会组织部”,甘肃省内考生转至“中共西北民族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开学报到时由各学部(院)统一交学校组织部。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考生名单须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它
1.考生要真实签订协议、按期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签订协议或提交材料者,视为考生本人放弃录取资格)。因弄虚作假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有需要拟录取证明的考生可从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彩色打印(网址:http://210.26.14.210/)或从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现场办理。
3.协议书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北新村1号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730030),联系人:唐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0931-2938299。
4.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