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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西北民族大学 /2014-09-18

西北民族大学2015年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根据国家关于做好2015年推免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具体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接收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取得所在院校2015年推免生资格。

二、提交材料

(一)《西北民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1份(附件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dwzy.xbmu.edu.cn/yjsc/下载);

(二)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三)大学外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1份(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公章);

(四)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如获奖证书复印件、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申请者做好资料的留存工作)。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者请于2014年10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所有申请材料寄(送)到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工作科。

(二)申请者请于2014年9月28日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信息。(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人数请查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除有个别专业的个别方向接收推免生外,我校所有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三)经我校资格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复试,并于10月10日左右到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工作科报名参加复试。复试由相关培养单位组织。

(四)复试结束后,由我校研究生处对复试合格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接收待录取,同时我校将公示10天。无异议者,将被确定为拟录取名单。我校不再向接收的免试推荐研究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

四、特别说明

(一)学校设有“新生学业奖学金”,具体为:所有推免生,在其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奖学金12000元。我校还设有国家助学金等其它奖项,具体查看我校研究生处网页,网址:http://dwzy.xbmu.edu.cn/yjsc/。

(二)学校为研究生设立和实施以研究生“三助”( 助教、助研、助管)、国家助学贷款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

(四)学校每年出资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举办研究生学术论文大赛,旨在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意识,提高研究生的创新水平,培养面向21世纪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五)推免生一般可在本科所学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

下选择专业。对部分在某一方面有学术特长或有培养潜质的推免生,

允许跨学科选择专业。

(六)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取得优秀成绩或在校期间发表过学术论文或获得科研成果者优先接收。

五、其他

(一)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否则视为本人违约。

(二)被录取的推免生在2015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被接收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2938299

网    址:http://dwzy.xbmu.edu.cn/yjsc/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北新村1号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730030

申诉电话:0931-2938569

申诉受理部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

 

附件:西北民族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

 

                      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部)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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