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4年研究生复试方案(第二批)
为做好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4﹞7号)、《西北民族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民大发﹝2014﹞153号)等文件精神,增强研究生复试录取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和公正,保证人才选拔的质量和水平。结合经济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西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院研究生复试方案》,并定于2014年4月21日上午进行复试工作。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查。
(三)坚持充分发挥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四)复试的分数与比例。按照研究生处的安排进行。
二、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经济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三、复试内容和方式
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科目为《民族经济学》,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
2.综合面试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动态的了解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的科研、社会工作情况和实践经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素质;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质;考生的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考生外语的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单独打分,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成绩。
4.同等学历加试
对符合复试要求的同等学历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要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
四、复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
由研究生处统一审查。
五、录取工作
(一)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外语听说测试成绩×10%
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
(二)录取原则
按照《西北民族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民大发﹝2014﹞153号)执行。
六、复试纪律要求
按照《西北民族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民大发﹝2014﹞153号)执行。
经济学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